各社区、股份合作社,各相关单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道管理与保护,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常州市武进区小微水体河长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湖塘镇2021年推行河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统筹推进河道功能管理、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坚决打赢治水攻坚战,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永续利用,为全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河道生态保护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绿色发展,处理好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河道资源生态属性与经济属性等关系,促进河道休养生息。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坚持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立足不同地域、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坚持依法管理、长效管护。推动河道依法管理,严格河道水域保护,提高河道自然岸带和生态岸带保有率,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提升河道综合功能。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在2020年取得的成果上,继续完善全镇现代化河道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全面落实河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维持河道长效管护全覆盖,人为侵害河道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提升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100%的达标率,进一步消除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和建成区城乡黑臭水体;河道资源利用做到科学有序,河道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2021年12月底前,通过全面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基本完成建成区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完成3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建立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要建成至少2个以社区为单位的小微水体整治示范引导社区(社区内小微水体基本实现“四无”整治目标,且建成不少于1个“四有”示范引导点);2022年12月底前,完成6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努力实现全区小微水体“四无”全面覆盖,“四有”连点成片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形式
(一)河长制建立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河道河长制管理全覆盖。
(二)总体构架。建立镇、社区二级河长体系。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纪委、镇办公室组织人事岗、宣传岗,镇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岗、生态环保岗,镇财政资产管理局,镇建设局建设管理岗,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湖塘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交通执法中队,湖塘、马杭、鸣凰派出所等单位组成,设立总河长,成立镇河长制办公室。
(三)河长组织体系。镇总河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镇级河道河长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村级河道河长由社区书记担任。各级河长因职务调整发生变动的,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责。
(四)河长制办公室。成立镇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湖塘分中心,承担全镇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湖塘分中心负责人担任主任,镇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镇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负责人担任副主任。镇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镇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等主要成员单位安排1名同志参与日常工作,其余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
(五)工作职责。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工作。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河道管理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综合功能提升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对非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道、破坏河道及航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明晰跨行政区域和河道管理保护责任,实行联防联控;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各河长联系人员协助河长开展工作,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河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处理。
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交办、督办总河长确定的事项,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对各社区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开展河道保护宣传。
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交办事项。
镇办公室组织人事岗:出台相关政策,将河长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
镇办公室宣传岗:负责协调河长制社会宣传工作。
镇纪委:负责河长制监督工作,协助河长负责履行行政约谈和通报批评工作。
镇经济发展局环保岗: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协调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业企业和农业污染源摸底排查、执法监管、水质监测、断面考核,强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中的执法、河道保洁垃圾处置以及河道疏浚的底泥处置。
镇建设局建设管理岗:负责推进河道周边环境治理,协调美丽乡村建设。
镇农村工作局农业农技岗: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围网养殖整治,加强农村环境管理保护及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推进村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高正常运行率。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落实镇级河道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和河长制专项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
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湖塘分中心:负责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水面率控制、河道健康评估以及河道执法监管;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黑臭河道治理;推进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加强河道管护制度建设,推进河道长效管理。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协调河道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配合做好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相关工作。
交通执法中队:负责航道整治及疏浚,加强航道管理范围内浮吊船、码头整治以及船舶污染治理。
畜牧兽医站:负责推进河道周边畜禽场污染治理。
各派出所:负责协调加强对涉嫌环境、河道犯罪行为的打击。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水资源论证书,合理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指标、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道资源保护。依法制定河道管理保护规划,科学划定河道功能区划,加强河道资源用途管制,合理确定河道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开发水平。加强河道岸线利用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加强水域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
(三)推动河道水污染防治。落实《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强化源头控制,坚持水陆兼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排污口监测与管理。淘汰落后化工产能,大幅减少化工行业向河湖污染物排放量。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加强水系沟通,实施清淤疏浚,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优化养殖业布局,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深入推进船舶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
(四)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确定的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全面开展水环境治理。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治理各类环境隐患,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预警机制。结合城乡综合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注重河道水域岸线保洁,开展干线航道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打造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河道水环境。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河道疏浚整治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水美乡村建设。
(五)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大力推进河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恢复增加水域面积。加强生态保护网建设,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加强河道湿地保护,实行湿地用途管制,保证河道湿地资源总量不减少。
(六)推进河道长效管护。明确河道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加强河道工程巡查、观测、维护、养护、保洁,完成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保障河道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完好率。推动河道空间动态监管,建立河道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充分利用遥感等信息化技术,动态监测河道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提高河道监管效率。
(七)强化河道执法监督。加强河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水利、环保、城管、国土、交通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推进流域综合执法和执法协作。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加强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活动。
(八)提升河道综合功能。统筹推进河道综合治理,保持河道空间完整与功能完好,实现河道防洪、除涝、供水、航运、生态等设计功能。推进河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水体流动条件;加固病险堤防、闸站,提高工程安全保障程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镇级成立由总河长为组长、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河长交办事项抓好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河长巡查及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因河制宜,实施“一河一策”,针对不同河道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组织实施。编制河长工作手册,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察、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落实工作经费。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道管理保护项目经费及河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要将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审计监督,规范河道管理保护资金使用。
(四)严格考核问责。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由河长牵头、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第三方监测评估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不同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河道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河长办每年对各社区河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镇党委、政府,通报全镇,并向社会公布。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介绍河长制推行情况,营造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塘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多种形式的志愿者行动,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搭建公众信息平台,畅通电话热线等监督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河道综合整治的优秀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水环境的反面典型,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湖塘镇村级河道河长任务职责
2、湖塘镇河长制巡查制度
3、2021湖塘镇镇村级河长名录
4、2021年湖塘镇小微水体整治计划
5、2021年湖塘镇小微水体管理办法
6、湖塘镇小微水体河长体系设立明细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此件为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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