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经济发展局,科教城安环处:
为促进武进区铸造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档升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提升整治行动,现将《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提升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提升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铸造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提升整治,进一步推动铸造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对安全设备设施及高温熔融金属等危险作业环节的管理力度,消除铸造行业领域企业重大隐患,提升铸造行业企业高危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以全面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努力构建铸造行业安全发展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对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铸造目录(2015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界定的铸造(金属冶炼)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相关证照不全的
凡相关证照不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缔。
(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对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立即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后经区应急管理局复查合格,符合复产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企业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
1.铸造企业相关铸造建设项目未投产,且未做铸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2.铸造企业已投产,但未做铸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限期改正,补齐相关手续,规定时间内无法补齐相关手续的,责令停止相关设备生产。
(四)工艺安全管理
1.未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安全设施改造和装备升级,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落后工艺。
2.对现有工艺、设备进行更新或者改造,违规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五)其他
1.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3.企业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走过程、图形式”存在两张皮的。
4.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
5.企业未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危险品储存和使用的通知》要求储存和使用危化品。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危险作业未经审批,岗位培训不到位的。
7.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其它问题。
凡存在以上问题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涉及违法问题的,立案调查。
四、阶段划分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5月31日前)
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铸造目录(2015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界定的铸造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摸排辖区内铸造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将本方案传达到辖区内各铸造企业。各板块于4月15日前完成相应的提升整治行动部署工作,于5月31日前将《2022年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企业核查表》(附件1)报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5月31日前)
各板块在全面摸排辖区内铸造企业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健全夯实安全监管台账。各铸造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行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不出事故。自查及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向属地应急岗、安环处报告。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2年6月1日-12月15日)
各板块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督促辖区内各铸造企业逐一进行专家深度检查,全面逐条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检查,填写《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企业专家深度检查表》(附件2)及《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企业专家深度检查复查表》(附件3)。检查、复查表于12月15日前报属地应急岗留档备查。区应急管理局将在整个提升整治期间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双随机检查计划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责令停产或限期整改,涉及违法问题的立案调查。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6日-12月30日)
各板块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提升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请各各板块将提升整治行动总结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各板块要充分认清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铸造行业领域提升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切实组织好提升整治行动并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铸造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隐患排查,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各单位要把此次提升整治行动作为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实施方案,全力推动提升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板块要督促相关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重点内容,狠抓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从严从实从细排查整治各类隐患。要切实加大对铸造企业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漏洞。对提升整治行动期间工作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或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并严肃责任追究。
(三)多措并举,力求实效。各板块要将此次提升整治行动与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创建)、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等工作相结合,着力解决好当前铸造企业重难点问题。把提升整治行动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约谈企业负责人、行政处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制度措施相结合,力求我区铸造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新的提升。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各板块要通过此次提升整治行动,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通报一批提升整治行动开展不力、隐患问题屡教不改的企业,联合环保、工信等部门,对这部分企业分批推进清退工作。对提升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全力推动提升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徐明, 电话:0519-86312110
邮箱:362306682@qq.com
附件:1.2022年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企业核查表.doc
2.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企业专家深度检查表.doc
3.武进区铸造行业领域企业专家深度检查复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