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落实绿色建筑管理相关工作的意见》(武政办发〔2018〕96号)文件要求,细化和完善操作流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要点。
一、绿色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实施要点
(一)武进区范围内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绿色建筑专项审查,纳入对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指标的“三合一”审查,由绿建区组织实施。
(二)区规划分局负责对审查要点中第1~13条进行审查,区住建局负责对审查要点中第14~20条及绿色设计专项说明进行审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绿色建筑预评估报告》。
(三)绿建区组织对项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指标的“三合一”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该意见应作为区规划分局作出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
流程及材料见附件一、二。
(四)相关说明
1、《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审查的通知》苏建科〔2015〕439号文中附件2要求执行。
2、《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报审表》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审查的通知》苏建科〔2015〕439号文中附件3规定表格填写,务必正反面打印。
3、《绿色设计专项说明》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审查的通知》苏建科〔2015〕439号文中附件1要求进行编制。
4、《绿色建筑预评估报告》按照项目方案设计的实际情况,并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的条文要求进行编制。二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估报告得分原则上不低于65分;三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估报告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5分。
5、装配式建筑指标的审查依据主要为《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概算表》,编制单位应按照《江苏省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苏建科〔2017〕39号)文件中的计算细则和表式进行编制。
6、海绵城市指标的审查依据主要为《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编制单位应按照《常州市武进区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导则(试行)》要求进行编制。
二、施工图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实施要点
(一)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时,应同步报送通过方案审查的《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报审表》(复印件),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还需同步报送《绿色建筑等级自评分报告》(样表见附件三),并在每个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明确标注本单体建筑的绿色建筑等级。
二星级绿色建筑自评得分原则上不低于65分;三星级绿色建筑自评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5分。
(二)《绿色建筑等级自评分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预评审。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在报送施工图审查前,应采用召开专家预评审会的形式,对《绿色建筑等级自评分报告》及绿色建筑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预评估。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绿建咨询单位应联合书面承诺《绿色建筑等级自评分报告》的真实有效性(承诺书样本见附件四)。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图报审材料同步报送。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相关审查规范,结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报审表》中单体建筑的星级要求及《绿色建筑等级自评分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绿色建筑项目的检查实施要点
区住建局会同绿建区,对全区二星级及以上在建绿色建筑项目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计文件符合绿色建筑等级标准情况、《绿色建筑等级自评分报告》的真实有效性、各建设主体绿色建筑方面的实施情况、项目设计标识证书及能效测评工作的落实及备案情况及绿色建筑检测、咨询等机构出具报告的真实性情况等。
四、绿色建筑的竣工验收实施要点
(一)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竣工验收时,区住建局应对项目是否按设计文件实施、是否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及项目能效测评结果等情况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三星级及重大工程绿色建筑项目验收时,区住建局应会同绿建区共同参与验收工作。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附件一:三合一审查流程图.docx
附件二:三合一报审表.docx
附件三:绿色建筑等级自评分报告(样表).docx
附件四:联合承诺书(样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