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武进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步伐,根据武政办发〔2022〕59号《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及武科发〔2022〕22号《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常科发〔2023〕157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级认定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和市级备案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对超凡创客空间等4家获得市级众创空间的单位进行奖励,共计下达奖励资金20万元。其中科教城1项奖励经费5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由科教城财政承担。现将2023年武进区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第一批)支持资金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列各镇2023年度“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预算支出指标。
请获得奖励的单位在收到通知后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科技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按规定计入相应会计科目,不得挪作它用。希望获奖单位继续加强科技创业平台建设,为推进我区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奖励—第一批)项目汇总表.docx
2、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奖励—第一批)项目表.docx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