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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产学研)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90/2023-0003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科发〔2023 〕57 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产生日期: 2023-10-30 发布日期: 2023-10-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产学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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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产学研)项目的通知
武科发〔2023 〕57 号
 

科教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常州“ 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 聚焦“532发展战略、“ 新能源之都首位区”和两湖创新区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更深层次、 更高层面的产学研合作,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政办发〔2022〕59号)文件及实施细则,现启动2023年度常州市武进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产学研合作取得实效的区内企业;各镇、开发区、商会等组织开展赴市外的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的科技服务载体。

二、支持方向

1.  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人单位)合作,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并签订产学研合作合同,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备案登记并报区科技局备案、项目已结题且相关手续完备。

2.  企业与合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人单位)无任 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3.  重点支持高端人才牵头的项目,与国家“双一流”建设 高校、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等国内外重点高校院所合作的产学研项目,及已获得重大创新成果的项目。

4.事先报区科技局核准备案, 由各镇、开发区、商会等组织赴市外高校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

限报情形:

1.  与往年资助过的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类似,且技术成果上无重大突破的。

2.  签订单纯委托产品检验测试类合同的。

3.  以往有逾期未验收、验收不合格、异常结题的科技条线项目的(有正当理由除外)。

4.  往年有科技条线项目中期检查不报告、科技统计报表不填写,情节严重的。

5.  三年内在科技条线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

6.  近一年内有发生重大安全问题、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7.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与合作方有知识产权纠纷的。

8.  未经科技局备案同意并列入年度计划的产学研活动。

三、支持方式

1 .产学研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给科研单位合作经费的 20% ,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已享受过上级产学研项目资助的按差额资助,项目经费按区财政现行体制结算。同一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只资助一次。

2.各镇、开发区、商会等组织开展赴市外的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事先报区科技局核准备案,给予活动支出经费不超过 50%的补助,全年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事项

( 一)申报方式

1.  本年度项目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确保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2.  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由各镇、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区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经确认推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

3.  科教城、高新区、西太湖、中以园、绿建区核定确认上报区科技局的产学研项目奖励,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

( 二)书面材料

1.  产学研合作项目

(1)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经登记认定的技术的产学研合作合同复印件;

(3)企业依据合同支付合作经费的相关凭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4)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结题或验收报告)、企业及合作方开展项目合作的研发团队基本情况、 其他关于说明该产学研合作项目创新水平、合作成效等有关佐证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产学研合作活动

(1)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详细计划、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包括参会人员签到、活动照片和合作意向汇总表等);

(3)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经费预算、决算和支付凭证、 费用发票等证明材料(专家咨询费、交通、食宿、会场等必要且合规的会务支出);

(4)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武进区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

(三)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1.  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 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二份。书面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 送至武进区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地址:武进区政府5号楼405室)。

2.  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

1.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2.未向区科技局备案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金星、黄发旺;电话:86310511

附件:1.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2.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docx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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