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精神,通过各镇(街道)申报、市非遗专家评审、部分项目现场考察和社会公示,现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共计18项)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区文化特质、群体精神的凝炼和体现,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促进文化遗产传承和创新的重要内容,更是打造文化品牌、提升地区形象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名录,增强保护意识,加大保护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武进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