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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武进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武进区非遗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深挖项目内涵、瞄准群众需求、打造特色亮点等举措,使具有武进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与传承。2005年至2021年,武进区先后开展了1次全区性的非遗全面普查和6批区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把散布于武进民间的优秀传统文化项目收集整理出来。同时,进一步优中选精,挑选出传承情况较好、地域特色明显的项目,向上申报更高级别的非遗保护名录,形成了1个国家级、5个省级、18个市级和73个区级,共计97个非遗项目的完整非遗保护名录体系。2021年武进区第六批非遗保护名录公布以来,随着社会各界对非遗保护工作关注度的日益提升,群众到属地综合文化站备案,要求申报非遗项目的需求逐渐增多。
二、申报要求
2023年5月,区文体广旅局下发《关于推荐申报武进区第七批区级非遗名录的通知》,全面展开新一批区级非遗名录申报工作。此次区级非遗名录申报工作本着“分层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严格按照自愿申报、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筛选推荐、组织专家评审、主管局核定、社会公示、区政府审核公布的程序开展。凡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武进有较大影响,并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项目均可参与申报。可申报门类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共十类。
三、评审流程
2023年10月,区文体广旅局邀请市级以上非遗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正式启动第七批区级非遗名录评审工作。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分为材料审阅和实地考察两个阶段。为了加快评审效率,按照项目门类和评委的专长、专业,将申报材料分给相应专家审阅,然后逐个过堂,先由负责审阅的评委给出初步意见,再以集体讨论的形式决定每个项目是否通过材料审阅,对于筛选出来比较有价值的项目,在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后,再最终确定本次的拟入选名单。
此次评审在项目方面不设数量限制,只要是符合申报条件且有保护价值的项目,都予以纳入,让它们得到较好的保护与传承。尤其是有些项目,受限于申报人的文化水平,材料文本质量并不是太高,但是从历史文化角度、濒危度、稀有度和实地考察结果等多方面考虑,如果是具有较高价值的项目,评审组经充分讨论并形成共识后慎重决定其去留。对于落选的项目,评审组也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全面归纳出它们的不足之处,并形成书面意见归档备查。
最终,第七批区级非遗名录共有18个项目入选。其中传统美术类1项,民俗类3项,传统技艺类14项,武进区各级非遗项目增加到11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