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股份合作社,各园区,机关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湖塘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常州市武进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深化推进我镇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宣传发动,严密源头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力查办一批违规燃放和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2021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体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即日起至2月26日,平峰期治理自2月27日起至年底。具体如下: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2021年2月上旬)。根据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各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任务清,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即日起—2021年2月上旬)。张贴和发放禁放标识、《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综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迅速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源头治理(即日起—2021年2月上旬)。通过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全面取缔非法窝点,严密堵控入城通道。
(四)高峰管控(即日起—2月26日)。各社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查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特别是在2月11日(除夕),2月12日(初一)、2月16日(初五)、2月19(初八)、2月26日(十五)等5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五)平峰管理(2021年2月27日—年底)。各社区、各部门根据禁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整治、管控和查处工作。结合日常社会管理、路面巡防等管控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巩固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调整湖塘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孙震文任组长,副镇长时培红、徐敏,政法委员徐家旺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办公室宣传岗、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合指挥(网格化管理)岗、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建设局建设管理岗、建设局物业管理岗、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行政审批局民政(残联)岗、行政审批局教育事业岗、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岗、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政务服务)岗、派出所、交管所、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和禁放区内社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办公室主任由徐家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会商会办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统筹做好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相关部门、社区具体职责如下:
1、镇办公室宣传岗:负责牵头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联系协调报社、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禁放宣传,同时在“今日湖塘”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发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质疑,澄清烟花爆竹禁放认识误区,形成广泛社会共识。
2、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上报各类信息,组织发动社区网格力量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指导社区积极做好宣传告知、巡查巡防等工作,保障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3、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合指挥(网格化管理)岗:负责制定基层网格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发挥基层网格和网格员力量,做好走村入户宣传告知和巡查巡检工作,及时上报统计相关问题信息,保障管控工作有序开展。
4、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妥善处置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存量烟花爆竹。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加强非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
5、建设局建设管理岗:负责禁放区域内纳入监管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6、建设局物业管理岗: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确保对住宅小区楼栋全覆盖。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阻。
7、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开展对沿街商铺的宣传教育工作。
8、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根据区大气环境监测及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影响数据分析,及时向社区发布空气质量超标预警指令信息。
9、行政审批局民政(残联)岗:负责指导陵园等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10、行政审批局教育事业岗: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11、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岗: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12、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政务服务)岗:负责对新办企业、商户加强禁放宣传教育。
13、各派出所:负责开展烟花爆竹类警情统计分析,为禁放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对烟花爆竹类警情及时受理查处。梳理统计禁放区域内实有人口、社区、住宅小区及小区内建筑幢数等相关基础数据,充分发挥社区警务优势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配合安监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
14、交管所: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监管,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从严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15、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16、各社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类文明娱乐活动。对各类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及时劝导、阻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处置。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确保深入人心。一是拓宽宣传广度。各社区要在新村小区、街巷出入口张贴禁放标识、悬挂横幅标语,协调利用户外街面LED广告屏、广告牌(栏)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大力营造社会面宣传氛围。行政审批局教育事业岗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广泛开展禁放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各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建设局建设管理岗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禁放宣传。二是要提升宣传深度。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要以减少环境污染为主题,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岗要以避免人员伤亡为主题,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要以合法经营为主题,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要以环境整治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三是要突出宣传重点。镇办公室宣传岗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栏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博互动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禁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曝光和深度报道,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强化源头整治,堵塞非法渠道。相关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以防“回流”为重点,加强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连片销售的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要重点加强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执法,重点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接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三)严格执法查处,从严惩治违法。对于各类非法销售、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一是突出违规燃放的处罚。对在禁放区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在禁放单位及周边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阻碍执法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突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的,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要一律取缔;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突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的,派出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是突出典型案例的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违法。派出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核查反馈。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禁放责任,全面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各项管控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禁放管控任务的部署实施。派出所、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岗、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塘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等职能部门也要积极行动,全力投入到管控工作中去。二是突出重点管控。相关社区和主要职能部门要细致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确保禁放工作切实有效。三是全面动员组织。各社区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和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建禁放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幢新村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布建有管控人员。各单位应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参加“党员禁放志愿者”活动。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是常州市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三年,是巩固前期工作成效、形成常态化禁放机制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在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旺季期间,婚庆、喜庆活动多,工作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动员,明确工作任务,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为抓好禁放各项措施落实,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综治岗、经济发展局生态环保岗、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事务岗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围绕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等方面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辖区内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掌握动态,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各部门要收集掌握本辖区、本条线禁放工作情况信息,实行每周信息反馈和情况报告制度,要整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显著工作成效,及时对接新闻媒体,做好推广宣传,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镇禁放办。
湖塘镇禁放办联系电话:86551170。
附件:1、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下载附件:附件1-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附件2-手机短信禁放提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