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村:
为切实加强辖区范围内收储土地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及街道各类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村级经济收入,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就辖区内收储土地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界定管理范围
1、各社区、村要完善土地管理队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土地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要求,采用上图管理,建立相关台账、档案及数据库。台账档案包括:土地名录及面积、承包合同、日常巡查记录、租金收缴情况表、地形图等。
2、各社区、村对现有地块进行全面勘察,按照土地性质、用途,结合现有道路、河道等,将暂未使用的土地划分成若干地块,制定管理方案,实行分类管理。
二、加强安全管理
3、加快推进大棚清退,根据安全生产及环境整治工作要求,辖区内现有大棚种植户在本轮协议期满后一律不再续租用于大棚种植。各社区、村对现有的大棚种植户要逐户梳理,通过发放书面告知书的形式,确定大棚清退时间, 2021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大棚的清理工作。
4、租赁地块内严控搭建农业生产临时用房,确需使用的一律采取集装箱形式,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仅用于存放农具和生产物资。
三、明确租赁要求
5、各社区、村要对现有田块及大棚腾退后的土地进行整合,按照规模化经营的方向进行招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行制定招租办法,租金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150元/亩,个别存在历史原因的,经上级同意可适当调整。发包合同报街道农村工作局备案,所有租金收入及时解入财政专户,年终按比例返还给各社区、村,鼓励各社区、村提高土地管理绩效。
6、发包过程中严控种植品种,种植品种限各类粮食作物及露天蔬菜,严禁种植苗木、开挖鱼塘和畜禽养殖;一旦在巡查过程中有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要求和超出种植品种范围的,如限期整改不到位要立即停止租赁。
四、做好项目保障
7、围绕园区、街道项目入驻和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各村、社区要及时发现、制止“两违”现象发生,及时整改相关安全隐患,按时完成各项清表及矛盾协调,确保项目开工。
五、组织考核奖励
8、土地管理和巡查考核由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由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局、农村工作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的形式,年终对各社区、村工作效果进行评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结算社区、村工作考核中土地管理项目的得分。
9、对社区、村土地管理中的成绩突出人员,街道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由经发区财政列支。年终土地管理工作得分在70-79分的为三等奖,得分在80-89分的为二等奖,考核在90分及以上的为一等奖,奖励标准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另行商议。
该实施意见解释权归西湖街道办事处,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西湖街道土地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2.《土地托管协议》
3.《土地临时租赁种植协议》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16日
下载附件:58附件2 托管协议
58附件3 土地临时租赁种植协议
58附件4土地管理相关问题解释
58附件1西湖街道土地管理工作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