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我市认真开展2024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近期,两批次数据已全部审核完成,相关企业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进行网上确认,并经公示等程序后,才能获得补贴资金哦!
具体来说
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审核发放
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主申请
相结合的方式
一、主动服务
我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下发的筛选数据进行审核,并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向审核通过的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企业需登录该网办服务大厅,通过“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确认”模块确认补助信息。
申领企业在信息确认时须认真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如有误请在网厅“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单位银行信息维护”模块修改并提交审核。
审核通过并经企业确认后,将进入公示、汇总发放环节。
二、自主申请
企业也可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依申请享受)。
特别注意:2024年度主动服务和自主申请的截止办理日期均为2025年4月30日。相关企业逾期未提出申请、进行信息确认或完善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享受!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链接
补助对象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性质的单位或组织均不适用。
申领条件
1.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
2.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招用相关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补助标准
1.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3.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
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武进区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武进区武南路518号武进人力资源市场四楼410室
联系电话:86310906
来源:区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