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苏农机〔2025〕4号),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常农发〔2025〕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武进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5年4月23日
武进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战略部署,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鼓励引导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的更新换代,推动农机节能减排,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生产耕、种、管、收、烘等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武进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和标准
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分17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谷物(粮食)干燥机、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粮食色选机、磨粉机、油菜收获机、拖拉机运输机组、谷物(粮食)干燥机外置热源等。
拖拉机运输机组指纳入牌证管理的手扶式、方向盘式拖拉机运输机组,包括当前已注销、已失效的牌证,2025年3月12日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江苏省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我省对拖拉机运输机组的补贴标准实施加力政策,补贴金额高于周边省份,且农户正常购机不会几天或几月就申请报废,短时间购机又报废涉嫌骗补,为保障报废更新资金使用安全,所以我区对该类型机具采取重点防控措施,原则上2025年3月12日-2025年12月31日转户我区的拖拉机运输机组不在本次方案范围内。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废时可以不带电池。
报废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申领补贴时必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后新购同类机具凭证。
报废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并新购置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内的同种类机械,在基本报废补贴额基础上再提高50%,申请补贴需提供新购机证明。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报废补贴标准见《2025年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附件1)。
三、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
1. 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并提供机具来源、归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机发票、企业销售存根、机具来源归属承诺书(附件2)等,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一人多机,机具改装拼装、主要部件不全、来历归属不明,以及无铭牌或无出厂编号、车架号、发动机号等情况,回收企业应先行报送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
2. 回收企业核对拟报废农机的信息,填写《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回收确认表》),拍摄机主与整机左前方、右后方45°照片,拍摄并拓印车架号、发动机号,拍摄整机铭牌、发动机铭牌等照片,对报废机具的真实性和唯一性负责。
3. 回收企业对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收回机具铭牌,在《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对无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由回收企业收回机具铭牌,在《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收到机主书面承诺复印件,并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对未达报废年限(见附件4)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机主提供书面提前报废申请(见附件5)复印件,由回收企业收回机具铭牌,在《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收到机主书面提前报废申请复印件,并回收机具及铭牌”字样。
回收企业向机主出具《回收确认表》,并定期将回收农机信息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4.镇(街道)按要求进行公示和分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回收企业进行拆解。
回收企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回收拆解工作,对报废农机的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简称“五大总成”)等部件,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等具有数据存载功能的电子设备进行破坏性处理,并建立拆解档案。档案应当包括铭牌和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照片、拓印、视频等,保存期不少于3年。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对拆解过程进行监督,现场签订《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确认表》(附件6)。
(二)注销登记
1. 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持《回收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机牌证管理窗口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2.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在《回收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
1. 机主持《回收确认表》和机具来源、归属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相关规定到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2. 镇(街道)和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公示,按规定通过省惠农惠民“一卡通”系统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要加大政策宣传,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今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国债资金)实行限额管理。统筹使用好农机报废更新国债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如果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充裕,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的更新补贴以及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新购置补贴也可使用国债资金予以兑付。要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加快资金兑付进度。要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管理,指导回收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回收拆解工作。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回收企业拆解过程、特别是对具有数据存载功能的电子设备破坏性处理进行现场监督。一旦发现回收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存在违规行为,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禁止参与或取消实施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紧盯机具回收、机具核验、报废拆解、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严厉打击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要加大补贴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要总结经验,对政策执行过程进行跟踪评估,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发现异常情形和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关注农机报废回收、拆解过程的安全操作风险防控。
方案中明确的报废补贴范围、报废补贴标准等政策实施期限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报废农业机械来源归属承诺书
3.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4.农业机械报废年限表
5.提前报废农业机械申请书
6.江苏省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确认表
下载附件:关于印发《武进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