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区牵头部门推荐,区委、区政府同意,确定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等16个集体为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王科等27名同志为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19-86318028,传真:0519-86318008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花园街1号
邮编:213100
附件:1. 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推荐先进集体名单
2. 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推荐先进个人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数据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推荐先进集体名单.docx
附件2.2024年度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推荐先进个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