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武进区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