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常州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97号)《常州市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市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常献血办〔2023〕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献血宣传工作及无偿献血应急队伍建设,结合本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应急献血时间安排,积极宣传发动、细致组织协调,把无偿献血工作落实到位。倡导单位职工积极加入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特别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级文明单位要发出倡议,号召党员干部、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应急献血。
二、积极筹备,加强管理。武进区政府全面负责全区无偿献血应急保障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联系相关事项。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相关单位要确保做好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的组建、个人登记及初步健康筛选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管理,定期进行动态调整与补充,确保这支队伍在关键时刻能应急启动。
三、明确目标,确保实效。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表迅速落实,认真做好应急献血宣传发动和组织服务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组建人数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的0.25%为计算口径;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适龄健康在职职工数的20%组建应急队伍;各地、各单位在组建献血人员队伍时,应按目标任务表的120%组织报名参加献血筛查。凡符合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均应依法履行献血义务,积极踊跃参加无偿献血,对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武进区2024年应急献血任务。
各镇、街道无偿献血目标任务表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武进区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目标任务见附件2,无偿献血时间为12月20日下午13:00区政府一号楼一楼会议室。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相关单位于9月16日前,将《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组建登记表》(附件3)报至武进区卫生健康局医政中医科,电话:86310262,邮箱:1778090900@qq.com。
附件: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区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的附件.docx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