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励)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90/2023-0005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科发〔2023〕66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产生日期: 2023-11-20 发布日期: 2023-1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励)的通知

相关阅读: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励)的通知
武科发〔2023〕66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我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企业和行业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载体作用。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政办发〔2022〕59号)有关规定和《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机发〔2023〕177号)文件,对“江苏省高性能聚酰亚胺纤维及产品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9家2023年度新建的“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奖励(其中:高新区15家和西太湖科技产业园2家由各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对所属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奖励)。现将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励)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列各镇、开发区2023年度“2069901科技奖励”预算支出指标(详见附件)。

本次奖励共19项,下达资金总额950万元,其中高新区承担750万元,西太湖承担100万元。请受奖励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请各承担单位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奖励资金按财务制度规定计入相应会计科目。科技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1.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励)汇总表.doc

2.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奖励)项目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0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