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和工程化能力,充分发挥其推动行业科技创新的作用。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政办发〔2022〕59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2022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类)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2〕125号)、《关于发布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3〕87号)文件结果,对“江苏省电声元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7家经省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奖励(其中:高新区16家、西太湖科技产业园7家和科教城3家由各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对所属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奖励)。现将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2、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奖励)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列各镇、开发区2023年度“2069901科技奖励”预算支出指标(详见附件)。
本次奖励共27项,下达资金总额405万元,其中高新区承担195万元,西太湖承担105万元,科教城承担45万元。请受奖励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请各承担单位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奖励资金按财务制度规定计入相应会计科目。科技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1.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2、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奖励)汇总表.docx
2.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2、2023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