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和工程化能力,提升我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政办发〔2022〕59号)有关规定和《区科技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结果的通知》(武科发〔2023〕40号)文件结果,对“常州市武进区充电电动工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家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常州市武进区空调电扇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2家绩效评估结果为“良好”的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奖励(其中:高新区3家“优秀”、3家“良好”和西太湖科技产业园1家“优秀”、4家“良好”由各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自行奖励)。现将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奖励)下达给你们,并相应增列各镇、开发区2023年度“2069901科技奖励”预算支出指标(详见附件)。
本次奖励共18项,下达资金总额120万元,其中高新区承担45万元,西太湖承担30万元。请受奖励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请各承担单位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奖励资金按财务制度规定计入相应会计科目。科技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1.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奖励)汇总表.docx
2.2023年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2022年度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奖励)项目表.docx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