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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矩阵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更好助推企业发展,特此展开调研。本次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赋能新质生产力调查为期1个月(7月18日至8月17日),共收到问卷36份,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调查中,44%的被调查群体为小型企业,29%的被调查群体为微型企业,16%的被调查群体为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占11%。
企业产权性质上,90%接受调查的群体为民营企业;5%的被调查群体为国有及国有控股,5%的被调查群体为三资。
在企业研发投入上,接受调查群体投入500万以下的,占比为66%;其次是2001万-5000万之间,占比为13%。
在被调查群体拥有知识产权情况中,24%的企业拥有实用新型专利,24%的企业拥有发明专利,18%的企业拥有商标权,15%的企业拥有外观设计专利,
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环节中,32%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管理涉及新产品开发及生产环节的IP管理,17%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管理涉及原材料(配件)、设备采购、进口环节的IP管理,14%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管理涉及产品销售或出口贸易环节的IP管理,11%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管理涉及委托加工(产品开发)环节的IP管理。
在政府落实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措施中,52%的被调查群体认为江苏省版权局版权登记工作站这项措施实际效果较好,15%的被调查群体认为行业专利数据库这项措施实际效果较好。
在知识产权矩阵建设对企业的主要作用中,25%的被调查群体认为体现在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产品市场附加值,24%的被调查群体认为体现在增加企业无形资产,体现公司价值,21%的被调查群体认为体现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14%的被调查群体认为体现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建立并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
在政府落实的知识产权建设措施中,60%的被调查群体认为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基础实际效果较好,14%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实际效果较好,12%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实际效果较好。
在影响知识产权赋能新质生产力因素中,46%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转化率低,17%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够完善,14%的被调查群体认为新型生产关系的调整有待提高。14%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与国家政策的适应程度,9%的被调查群体认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前提,知识产权矩阵建设与新质生产力发展密切相关。通过本次调查,有利于分析提出武进区知识产权矩阵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现路径,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矩阵建设对新质生产力的赋能作用,更好助推企业发展,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