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幼儿园办园质量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文件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引领全区幼儿园树立以提高保教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聚焦内涵发展,推进规范办园,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区域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江苏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常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以办人民满意学前教育为目标,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为主线,以提高保教质量和发展水平为核心,着力构建导向正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幼儿园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质量、多元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兼顾基础性和发展性、规范性和优质性。
二、考核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同一标准,分类考核;集团园、分园以独立园址为单位,分别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由基础分和提质创优加分项两部分组成。
四、考核等第
考核总分值100分。包括基础分95分,提质创优加分5分。按照考核所得的分数,公(民)办园分别划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第。
学校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规违纪行为、重大舆情或严重师德师风等问题,考核中有经查实的弄虚作假行为,经局党工委会议商量决定,实行一票否决或降等处理。
五、考核方式
1.各园按统一标准独立打分,公(民)办园分设一、二、三等奖。
2.基础分的考核,由局相关职能科室(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督查、专题调研、教职工座谈等方式进行。各幼儿园做好相关资料的积累,以备查。
3.提质创优加分项目,各幼儿园在年末根据相关指标整理资料,由区教育局组织集中考核。
六、考核结果与运用
幼儿园办园质量考核结果与各项专项奖励、评优评先工作的分配挂钩,并纳入对乡镇高质量考核,考核结果对社会公示。本方案自2024年起执行。
附件:武进区幼儿园2024年办园质量考核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下载附件:附件:武进区幼儿园2024年办园质量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