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要求,深入推进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试点范围内清洁生产审核的标准和程序,提高可操作性,我单位制定了《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南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则、思路、工作程序、筹划与组织、现状调研、方案编制、审核管理及绩效评价、持续性清洁生产。
本文件适用于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后若国家及江苏省另行发布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规范、工作指南等文件,按其适用范围执行,不再执行本文件。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 整体清洁生产审核
按照一定程序,以行业、园区、产业集群和重点区域、流域为对象,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和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2.2 清洁生产方案
解决清洁生产审核关键问题并支撑清洁生产目标完成的措施或策略。
2.3 清洁生产重点方案
需要一定投资且具备显著环境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清洁生产方案。
2.4 审核期
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的时间段,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2.5 审核基准期
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当年的上一自然年度。若审核主体当年未能完成或通过评估,应重新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审核基准期调整为重新开展的上一自然年。
3 审核原则
3.1 合规性
审核中要全面落实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与能源节约、减污降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要求。
3.2 真实性
审核应以园区客观现状和真实有效的基础数据为依据。
3.3 逻辑性
审核应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致性,问题与方案的对应性。
3.4 针对性
围绕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碳排放强度大等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核工作。
3.5 持续性
在完成审核后,将审核机制纳入园区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并加以落实。
4 审核思路
4.1 发现问题
通过资料合规性分析、现场调查、专家指导、数据分析以及典型企业座谈等方式,查找和明确工业园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碳排放强度大等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环节,获得清晰明确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源等详细信息。
4.2 分析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原辅材料、能源、水资源、工艺过程、设备设施、废弃物、产品、人员和管理等八个方面排查诊断,分析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碳排放强度大等问题产生的原因。
4.3 解决问题
以园区和企业作为审核对象,根据审核对象属性,分别研究、确定避免问题发生或减轻问题影响的清洁生产方案,通过技术、环境和经济等可行性分析,确定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并实施。
5 工作程序
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程序原则上包括:编制园区整体审核方案、审核管理、整体审核绩效评价、持续性清洁生产。各阶段主要工作应符合图1要求。
图1 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框架图
6 筹划与组织
6.1 成立审核工作组
6.1.1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牵头成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并由经济发展局局长担任审核工作组组长。
6.1.2审核工作组包括技术支持单位和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能源、低碳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应掌握污染防治的原则,熟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及政策,以保证审核工作的进行。
6.2 动员培训
审核工作组应充分动员培训,组织召开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工作培训会,对象应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园区内各企业代表,培训内容应包括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和激励措施、审核程序及方法、审核环节的实施要点等。
7 现状调研
明确园区审核边界,对园区及企业清洁生产现状开展调研摸底,评估清洁生产现状水平,剖析园区清洁生产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以及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模式的现状及共性问题,识别清洁生产潜力和机会。
8 编制审核方案
8.1 确定整体审核目标
聚焦园区管理及现有审核模式的突出问题,确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园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目标,明确清洁生产关键减排指标和减排量。
8.2 拟定审核企业名单
综合考虑污染物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以及历史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等方面因素梳理园区清洁生产审核需要重点关注的企业名单,并结合园区整体审核目标以及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态等,拟定纳入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名单报区级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再报市级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书面通知企业。
8.3技术帮扶指导
8.3.1组织编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手册,从原辅料清洁替代、工艺设备革新设计、资源能源利用、污染防治升级革新、环境管理健全创新等方面列举清洁生产推荐技术,供园区企业学习借鉴。
8.3.2组织专家对典型企业开展“点对点”全程技术指导帮扶,摸清企业清洁生产潜力及关键诉求,指导企业科学遴选方案,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针对性和审核效率。
9 审核管理
9.1 园区层面
园区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管理制度方面做好重要支撑,通过整体审核,提出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的相关方案,通过技术、环境、经济等可行性分析,确定最佳可行的方案并实施,落实好制度保障的同时做好持续清洁生产。
9.2 企业层面
根据企业清洁生产现状综合管理水平,对园区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到本轮园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管理名单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应的工作程序开展评分分级工作,清洁生产审核等级划分为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三个等级。
园区企业应当按照不同等级的审核管理要求(见附件1~3)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持续清洁生产。
10 绩效评价
10.1 绩效核算
审核绩效核算面对园区及园区内重点、简化管理企业开展,主要对清洁生产审核绩效情况进行统计,编制园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总结报告,经由区级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级清洁生产主管部门。
10.2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主要评价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前后园区各项指标的改善情况,分析园区清洁生产审核目标完成情况。清洁生产方案绩效评估按照年度计算,绩效评价指标见附件4,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a)资源能源节约;
b)污染物减排;
c)企业清洁生产;
d)园区管理提升。
11 持续性清洁生产
应包括但不限于:
a)健全的持续清洁生产组织机构;
b)完善清洁生产长效跟踪管理制度,帮助园区企业建立持续清洁生产的理念;
c)落实园区企业分级管理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园区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参与度、重点方案实施情况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优化环境管理服务;
d)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包括拟实施方案的实施计划、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清洁生产培训计划等;
e)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与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有效衔接,在园区层面率先拟定并落实关于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实施清洁生产替代性修复的管理方法(见附件5),助推园区涉案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
附件:1、企业分级审核管理方法
2、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推荐格式
3、清洁生产审核评分表
4、园区清洁生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5、关于园区在生态损害赔偿中实施清洁生产替代性修复的管理方法
下载附件:武新区委发〔2024〕12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