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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736/2024-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24-03-09 发布日期: 2024-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江苏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武进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关于开展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镇决定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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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的通知
 

各村、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江苏省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治规划(2022-2030年)》《武进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关于开展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镇决定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应免注册犬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电子档案。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和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常见疫病的防治工作;重点推进布病、牛结核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实施监测阳性100%淘汰净化,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实施内容

针对动物疫病流行特点,今年春季防疫行动对羊进行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对猪进行口蹄疫强制免疫;对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禽类进行禽流感强制免疫,对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对犬类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

三、时间安排

此次春防行动从即日起开始,4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春季防疫行动及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做好疫苗、耳标、口罩、防护服(工作服)、手套、注射器、注射针头、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准备、相关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11日至4月25日。督促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科学制定或完善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对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户开展拉网式集中免疫。结合免疫工作,开展中小规模户、散户和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所饲养畜禽的人畜共患病监测工作。

(三)总结阶段,4月25日至4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漏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并于4月底前完成春防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区动防指办。

今年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与春防集中免疫行动同步开展,由于犬防工作量较大,时间上来不及的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后补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制定免疫计划,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和人员,开展犬类狂犬病拉网式防疫工作,并做好常州市动物狂犬疫苗免疫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积极利用电子屏、微信群、横幅等开展犬类狂犬病免疫相关法律条例和防控知识宣传活动,营造文明养宠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形势,牢固树立防疫优先理念,切实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的防控机制。镇政府成立2024年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动物防疫工作,镇畜牧兽医管理服务分中心要抽调防疫人员组建防疫小分队,各村务必安排1-2名专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各养殖户要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

(二)加强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疫病防控。在春防准备阶段,开展新型畜禽生产经营业态调查,组织对休闲观光类家庭农场、萌宠乐园、大型综合体、学校劳动教育等重点场所开展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的养殖情况普查。根据普查摸底数据,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动物防疫责任,加强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普及,提高主动防疫意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疫病免疫预防和抽样筛查,从根子上消除畜禽生产经营各业态疫病防控隐患。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防疫监管。将督导检查贯穿于春防行动全过程,及时掌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落实和重点防控举措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依托区中心兽医实验室检测平台,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监测调查,实时掌握疫情动态,科学评估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采取补免措施,确保免疫质量。要强化动物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隔离等防疫措施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主体,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开展疫源追溯和临床诊断,根据实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四)规范物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和标识的订购、供应、储存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苗耳标管理档案,逐月盘库,逐月上报疫苗到货、储备、下拨和消毒药品储备等信息。按规定做好二维码标识网络申报、发放、网络签收等工作。

(五)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技术、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养殖场生物安全管控技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养殖场(户)进一步完善免疫程序,规范免疫操作,提高免疫效果。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善于利用新媒体和宣传单、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动物防疫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重要性、必要性和政策性的认识,引导群众增强防疫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防疫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4年洛阳镇动物防疫领导小组成员

2.各村动物防疫日程安排表

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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