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行为,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区范围开展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范围主要是围绕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村组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全资(控股)企业管理等六个方面:
(一)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盘点固定资产,检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内容有: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已交付使用资产但未及时结转形成资产;3、扶贫项目资产未纳入台账管理;4、其他集体资产管理问题。
(二)合同管理情况。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资产资源租赁合同,重点检查内容有:1、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期合同;2、超低价合同;3、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的合同;4、未按时收到价款的合同;5、未签订书面合同;6、合同签订不规范;7、合同未纳入平台监管;8、其他合同管理问题。
(三)农村财务管理情况。检查2023年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民主决策制度落实、财务公开等情况,重点检查内容有:1、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2、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3、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4、虚假列支、多报少支;5、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不规范支出;6、违规发放各项补贴;7、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8、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9、票据管理不规范;10、会计核算不规范;11、其他财务管理问题。
(四)债权债务管理情况。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借资金及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内容有:1、举债兴办公益事业;2、举债用于非生产性开支;3、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4、应收款长期不对账不催收;5、债权数据不实;6、债务数据不实;7、其他债权债务问题。
(五)工程项目管理情况。检查2023年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和采购项目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内容有:1、工程和采购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2、工程项目管理混乱;3、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工程;4、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六)全资(控股)企业管理情况。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或控股的各类市场主体资产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内容有:1、集体全资或控股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2、财务管理情况;3、资产资源流转交易情况。
二、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前完成)。以行政村为单位在本辖区范围内对村、组两级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工作,填报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检查表,村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组织抽查阶段(4-5月初完成)。镇农村工作局会同相关单位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开展抽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实地督查阶段(6-7月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单位成立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对自查阶段走过场、巡察监督、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地方重点进行督查,督查单位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整改完善阶段(8-9月完成)。各行政村要根据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形成整改台账,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行为,有效提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深入进行整改。各行政村要根据反馈的问题清单,以点带面,剖析原因,明确责任,规范行为,落实措施,形成整改台账,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附件:1. 人居环境整治费用情况统计表
2-1. 工程管理台账
2-2.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3-1. 经营性资产、资源租金收缴情况表(村级)
3-2. 经营性资产、资源租金收缴情况表(组级)
4. 集体出借资金利息收缴情况表(村级)
5. 集体出借资金利息收缴情况表(组级)
6.村集体全资(控股)企业管理情况表(村级)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洛政发【2024】16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