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不规范行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提质增效,按照武农发〔2024〕17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常态化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自2024年开始,各村(组)每月记账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每季度要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检查,由镇农村工作局农经岗、会计服务岗、镇行政审批局产权交易岗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于每季度末的次月25日前对村组财务集中开展检查,确保每个村每年至少接受两次检查。区级每年结合镇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推磨检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被查村(组)上季度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核查收入到账情况,对照收款合同、电子票据等核查各项收入是否“应收尽收”,对到期的长、短期投资是否做好续借和利息收取工作,对各类往来欠款是否做好催收工作;二是核查支出规范情况,对照财务制度要求核查各项支出结报资料,是否做到程序规范、依据充分、手续齐全、事由清晰,重点审核村级用工、小型工程、广告宣传、突发性工作经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严防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的费用不予报支;三是核查会计核算情况,对科目运用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造成的会计报表数据不实问题(即虚增债权债务、收入支出不实、负数科目等),按程序做好账务调整工作;四是核查账实相符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资产资源卡片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核准经营性资产资源,核查在建工程是否及时结转,已完工交付使用的是否按竣工验收单、审定单及时进行结转;五是核查预警处置情况,省平台预警监督模块的各类预警是否及时处置,重点核查经营闲置、场外交易、租金延期收缴等预警,预警处置时是否上传相对应的整改资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六是核查财务公开情况,重点检查财务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完整。
三、检查资料
检查资料主要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及银行存款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相关科目余额表(在建工程、应收款、内部往来、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各类经济合同(租赁合同、出借合同、投资合同)、相关台账(票据管理、财务公开、工程项目等)。
四、工作要求
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如实登记发现的问题;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反馈给各村,各村需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建好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部门,各村(组)要强化问题跟踪整改,在下次财务检查时检查小组要对上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附件:1、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工作检查计划
2-1、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检查情况记录表(村级)
2-2、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检查情况记录表(组级)
3-1、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检查问题整改台账(村级)
3-2、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检查问题整改台账(组级)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洛政发【2024】12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