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和规范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和规范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规范武进区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严厉打击利(租)用厂房,尤其是以“厂中厂”模式非法收集、贮存、分拣、转运、处置固体废物等新型问题,积极推动全区“无废城市”建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省、市、区各级污染防治攻坚部署要求,在全面开展武进区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目前以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利用为背景,利(租)用厂房或厂内场地进行非法收集、贮存、分拣、转运、处置等新情况,按照“属地为主、区级协同、跨区联动”原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严格源头管控、严肃行业监管、严查违法行为、落实长效管理,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区固体废物收存处体系化管理,为“强富美高”新武进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现状与形势
(一)当前现状:通过前期开展武进区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武进区“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武进区工业厂房租赁“先评后租”工作以及武进区12345网格中心反映问题线索等工作,发现我区部分板块先后出现以垃圾分类或再生资源化利用为由,租用厂房或厂内场地进行非法收集、贮存、堆放、分拣、中转、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混合垃圾的行为。经现场核查,混合垃圾占地面积几百至几千平方米,重量约百十吨至上万吨不等,不仅影响当地人居环境和营商环境,而且给当地政府后续处置带来资金和消纳问题,也给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带来新的挑战。
(二)面临形势:分析研判目前现状,此类新情况正逐步在我区蔓延,且呈现出隐蔽性、“一条龙”利益输送等特点,不及时管控将给我区固体废物常态化管理及依法行政增加新的难度。因此,为全面阻断借用垃圾分类由头,利(租)用厂房或厂内场地进行非法收集、贮存、分拣、转运、处置等违法行为,有效加强和规范我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分拣、中转、处置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工作,亟需建立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共保联治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源头管控
各属地单位要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场所和消纳场所源头监管责任,明确属地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化、体系化的巡查监管机制,联动属地交警、交通、环保、应急等部门形成联合管控体制,重点针对区域交界处、城郊结合处等区域以及中午、夜间等时段进行不间断、无盲区布控,及时发现、制止、通报苗头性问题,切实阻断企业(个人)擅自收集、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排查风险隐患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摸底,有机结合武进区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及“厂中厂”综合治理等工作,摸清辖区内固体废物涉及垃圾分拣企业、厂房底数,查明堆放固体废物的属性、类型、来源、运输链、处置情况等,梳理一批假借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利用等名义,非法收集、贮存、分拣、中转、处置的企业(个人),纳入清理名单。
(三)坚持综合施策,整治突出问题
各属地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非法收集、贮存、分拣、中转、处置等场所立即管控,并明确安全生产和整治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处置要求,对混合垃圾按类分拣,并按类运输至有资质企业依法处置,及时清理现有积存垃圾。对无法查明来源、去向以及处置情况的,纳入区“危污乱散低”专项整治行动,及时予以清理取缔。
(四)加强行刑衔接,打击违法犯罪
各属地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运输处置、倾倒、填埋等违法行为,要迅速立案调查,对能够查实违法责任主体的,要依法查处。对来历不明、隐患较大、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同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做好案件溯源,斩断利益链。
(五)探索治理模式,落实长效管理
各属地单位要积极探索固体废物全过程治理模式,对正规进行垃圾分类处置的,要予以积极扶持,对借壳进行非法利益输送的,要依法处置到位。对于已经形成闭环管控的镇(街道、开发区)要总结经验成果,在全区镇、街道、开发区进行推广和试点。同时,属地要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杜绝管辖区域内固体废物非法收集、贮存、分拣、中转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属地单位以及区级相关部门要对此新情况、新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打破部门之间壁垒,在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强化相互配合、协同发力,实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移交联单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责任分工。属地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定期会商,形成覆盖固体废物产生、运输、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在产生、运输、收集、贮存、分拣、中转、处置的巡查、排查、监管等具体工作,并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相关违法行为;武进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对固废处置、回收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对涉及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填埋、处置以及违规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排查处置;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依法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法运输、处置、倾倒、填埋问题排查整治,加强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区级其他相关单位依据法定职责做好固体废物的监管及指导工作。
(三)严格法治保障。要全面强化督导问效,由武进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组织区级相关单位(部门)成立区级层面的督导队伍,不定期对属地开展联合督导工作,指导、督促属地对管辖范围内的固体废物进行全链条管控,切实推动我区固体废物全链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全面落实联勤联动,建立健全跨区域执法机制,充分利用函告、联合整治等形式,进一步打破地域限制,切实形成镇与镇、区与区之间的联勤联动机制,积极发挥部门协同、区镇联动质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综合运用相关典型案例,重点在村委、企业等群体中宣传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违规收集分拣的危害和风险,警惕“借租用厂房之名行非法倾倒固废之实”的违法行为,鼓励引导公众和社会组织举报相关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