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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完成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香蕉,抽样单编号:XBJ24320412273532090,购进日期:2024-03-18,被抽样单位名称:武进经发区思琴水果店,抽样日期:2024-03-18,不合格项目:噻虫嗪、噻虫胺。
2、坚果茯苓八珍糕(无添加蔗糖),抽样单编号:XBJ24320412342030232ZX,生产日期:2023-12-25,生产单位名称:安庆市江岸一品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武进区嘉泽好美味零食店,抽样日期:2024-01-08,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1、武进经发区思琴水果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对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2、武进区嘉泽好美味零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4.12元;2.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5054.12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积极排查不合格原因,现已针对不合格原因整改。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