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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完成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生姜,抽样单编号:XBJ24320412316430000ZX,购进日期:2024-01-19,被抽样单位名称:武进区湖塘咕叽咕叽火锅店,抽样日期:2024-01-19,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
2.阿八榨菜丝,抽样单编号:XBJ23320412922840575,生产日期:2023-08-15,委托生产单位名称:桐乡市同成菜业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武进区洛阳豫福超市,抽样日期:2023-09-18,不合格项目:阿斯巴甜。
二、核查处置情况
1.武进区湖塘咕叽咕叽火锅店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2.武进区洛阳豫福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积极排查不合格原因,现已针对不合格原因整改。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