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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武进区交通执法大队湖塘中队对辖区7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集体约谈。
会上通报了7家运输企业车辆的违法行为,以及这些问题背后暴露处理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等本质问题。
会议要求,各运输企业要提高法律意识和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公司的内部尤其是驾驶员的考核办法。强化公司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学习,在公司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中予以警示教育,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要定期对营运车辆开展车辆隐患排查,包括刹车、灭火器、轮胎、灯光、雨刮器等,确保在车况良好的情况下上路行驶,采取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会上,执法人员还向各运输企业发放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包含《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各企业对照文件和法条组织内部学习,确保合法经营、安全运输。
下一步,区交通执法部门还将积极对接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关注该7家运输企业及辖区其他重点运输企业车辆的违章情况和车辆年审情况,对违章较多或车辆未及时年审的企业做好及时提醒、及时整改等处置措施,确保辖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