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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来源
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筹集资金,包括上级补助资金、财政预算等,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工作奖励,该资金可结转,用于下年度考核奖励工作。
二、奖补对象
各涉农行政村(社区)的农机安全网格员(以下简称村级农机网格员)。各镇(街道)应将当年村级农机网格员名单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经区农业农村局认定后(期间有名单调整也须报经同意),作为奖补对象。
三、奖补办法
(一)奖补总体要求
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按不同情况进行奖补;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奖补。
(二)奖补标准及流程
1.奖补标准
基础奖: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名村级农机网格员奖补150元(区域农机网格的村级农机网格员为300元);
绩效奖:年度考核合格且已按考核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对农机和单位的安全检查、对农机底数的排查以及对农机催检和安全告知等工作后(网格内无对象的只需完成底数排查),有以下不同情况的经镇级农机主管部门认定,再报区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认定后,予以奖补:
(1)按考核要求完成对网格内每台农机的安全检查和配合整改工作,按每台农机30元计算奖补,未完成不奖补。
(2)按考核要求完成对网格内每个单位(包括农机服务组织、农机维修点、农机报废点等)的安全检查和配合整改工作,按每个单位50元计算奖补,未完成不奖补。
(3)发现不属于本网格的农机存在重大以上农机安全隐患的,按每个线索不少于30元奖补。
(4)发现本网格内的农机(或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经认定有效的:属一般隐患且配合完成整改的按每个20元奖补,属于重大以上农机安全隐患且配合完成整改的按每个50元奖补。
2.奖补流程:年底区级农机主管部门将考核资金拨给镇级农机主管部门,由镇级农机主管部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拨付给农机网格员。
四、其他事项
1.规范资金使用。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款专用,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和骗取资金等行为。
2.科学设置网格。为进一步优化农机网格工作,农机网格设置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可在某片区域(相邻的一些村或社区)设置区域农机网格,区域农机网格视同村级农机安全网格管理并适用本细则。
3.明确检查频次。根据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关于农机安全绩效考核和区政府关于网格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起,农机网格考核文件中安全检查次数调整为全年至少2次(即上半年和下半年至少各1次)。后期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等做出相应调整。
本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体条款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如有政策、网格内监管对象数量变动等因素,由区农机主管部门对奖补标准、流程以及奖补对象进行调整,调整办法报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