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食安办,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食安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常食安办〔2023〕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2023年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俭 崇信 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展示活动,集中展示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模式、利用科技赋能提高监管效能、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三)深入宣传贯彻有关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精神。
(四)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引领食品产业创新驱动、提档升级,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弘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行业风气,对食品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失信行为,自觉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让“讲道德、守信用、重诚信”成为立身立业之本。
(五)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开展常州市地方标准《餐饮行业公筷公勺使用和反食品浪费基本服务规范》(DB3204/T 1046-2023)宣贯,倡导光盘行动,引导公众形成科学、理性、文明消费习惯,让“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成为全社会共识。
(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食盐专营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公众提高科学消费意识,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区级层面。市食安办等16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请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级条线部门方案组织、参加相关活动。
(二)镇级层面。各镇、开发区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等的科普宣传、诚信从业、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注意紧扣新时代新闻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宣传思路和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宣传周期间食品安全等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厉行节约,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请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加强宣传周活动的信息报送,重点梳理活动亮点、重要数据等。请各乡镇、开发区食安办和各部门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电子版于2023年12月19日前报区食安办。
联 系 人:章波
联系电话:0519-86318586
电子邮箱:wjfda@126.com
附件:常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及分工方案.docx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