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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洛阳镇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 2023年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736/2023-000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23〕19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23-08-20 发布日期: 2023-08-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武进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三年行动计划》武发(〔2023〕33 号)及《武进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2023 年工作计划》武太综指办〔2023〕1 号文件要求制定洛阳镇2023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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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 2023年工作方案
洛政发〔2023〕19号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根据《武进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1+8”三年行动计划》武发(〔2023〕33号)及《武进区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2023年工作计划》武太综指办〔2023〕1号文件要求制定洛阳镇2023年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区省考断面优Ⅲ比例分别82.4%,市考及以上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

(二)完成3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2%;完成239家涉磷企业整治。

(三)完成0.027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完成0.0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工作。

(四)全面完成太湖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基本完成骨干河道一级支浜及入太湖河流二级支浜消劣整治任务。

(五)推进建立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相协调的常态化引排水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涉磷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1.开展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建立涉磷企业清单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磷账本”“磷清单”制度。按照“规范提升一批,入园进区一批,关停淘汰一批”原则,“一企一策”编制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整改销号制度;2023年底前完成239家涉磷企业标准化、规范化整治,年底前全面完成在线监控建设及联网工作;开展涉磷企业整治核查,对企业问题排查不彻底、“一企一策”方案不完善、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雨污水排放口整改不力的全部重新排查整治。

2.深化“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加强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根据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严格控制辖区内项目初步审批工作。

3.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整治。根据《江苏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环办〔2022〕29号)要求,推进工业片区(集聚区)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工业片区(集聚区)雨污分流改造更新,对工业企业内部雨污水管网开展全面调查评估,形成企业排水基础资料档案及问题清单。

(二)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4.构建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高质量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布局科学化、生产方式清洁化、投入品使用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精准化。引领高价值的特色生态农产品发展,打造太湖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园区提档升级,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水平。

5.加强农田退水治理。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农资供销模式,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对果蔬茶等施肥强度高的农作物实行化肥定额使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0.0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太湖一、二级保护区直播稻改机插秧。

6.大力推进秸秆离田利用。大力推进秸秆离田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1+N村集体经营”模式,村建立临时堆放点,有条件的镇建立秸秆收储加工中心,辐射周边村统一收集转运。充分利用秸秆离田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重点推进秸秆离田利用。

7.加快推进池塘养殖标准化整治。摸排5亩以上池塘养殖的面积、种类、污染物排放等底数,建立区域池塘养殖污染排放档案,制定养殖尾水排放信息登记备案制度、清塘污泥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养殖尾水排放监测监控,到2023年,累计完成0.027万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

8.巩固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三同时”制度执行、粪污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回头看”,规模畜禽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治理率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三)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9.统筹乡镇污水收集处理。全面开展乡镇污水系统问题排查,完成“一镇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含工作计划)编制工作。

10.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完成3个行政村治理,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2%。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不正常运行设施升级改造,12月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85%。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整县制社会化治理,集中式处理设施纳入专业运维的比例达到85%以上。

(四)河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1.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提升。扎实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整治,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太湖流域现有排污口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同意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依法查处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的违法行为。

12.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以主要入湖河流为重点,以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全面梳理摸排主要入湖河流及其支流支浜污染源,编制“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强化河湖长履职推动,全面完成骨干河道支浜消劣。2023年底前,完成武进区下达入太河道13条一、二级支流支浜消劣任务。持续推进生态河道建设。推进问题“小微水体”排查整治。强化河长履职监督,开展“小微水体”日常巡查及问题清单动态调整,结合消黑消劣治理,加强溯源分析、工程治理和长效管护,完成问题“小微水体”整治10个。

(五)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专项行动

13.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

14.构建有机废弃物绿色低碳循环机制。以无害化处理为底线,以资源化利用为目标,以实现低碳减排、有机循环为手段,形成多元化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做到厨余(餐厨)、畜禽粪污、蓝藻等有机废弃物应收尽收,全周期管理,创新完善资源化转化技术及产品的利用体系;农作物秸秆和园林废弃物等以协同利用为主要方向,能用尽用;水葫芦、水花生、尾菜、果树枝条等其他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科学处理、利用。

15.加快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强化水生植物主动拦截和打捞力度,交界断面、重点水域水生植物打捞率达100%。引导生活垃圾向“四分类”转变,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设施覆盖率均达到90%以上。

(六)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6.提升生态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全面推进执法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专项整治。加强对涉磷企业以及涉酚、氟等特征污染物企业的专项检查。完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污许可质量提升和清单式执法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难题。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太湖治理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督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计划目标任务。

(二)严格督查考核。镇党委、镇政府将太湖治理工作作为督查重点,完善“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机制,加强河长制、河长考核评估,定期对河道水质及其河长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劣Ⅴ类河道河长进行公开通报。对太湖治理工作中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单位,予以问责。

(三)强化法治保障。组织研究《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逐条对照法律条款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根据《常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规范河道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不懈提升社会动员能力,通过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合力、推动事业发展。加大对太湖治理政策、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大力培育、发掘和宣传治太工作中涌现的不畏艰苦、敢打敢拼的铁军典型。

附件:2023年洛阳镇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考核表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洛政发【2023】19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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