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1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和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常政传发〔2023〕6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确定2023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人才公寓建设主要目标任务为: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5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3200套(间),基本建成1100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0户,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750人;建设或改造人才公寓13000套(间)。现将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下达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一、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加快手续办理,强化进度管理,努力做到早开工、早见效,确保在2023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同时要抓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周边环境和服务条件,让群众住得放心、舒心、暖心。要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确保国家和省出台的土地、财税、金融、民用水电气等支持政策落到实处。要严格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标准,棚户区改造原则上应控制在中心城区和全国重点镇镇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城市危旧房改造,重点攻坚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严格执行国家“六不准”规定。
二、实施“人才优居”工程,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
人才公寓建设在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吸引和聚集人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是实施“人才优居”的收官之年,各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目标2.2万套、实现2.5万套”的任务要求,落实具体项目,确定责任主体,确保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多种建设模式。优先保障人才公寓建设用地,在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等区域统一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实现滚动发展、持续推进;摸排存量闲置房屋资源,充分利用存量安置房、政府闲置资产、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等改造为人才公寓;同时引导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建设、经营人才公寓。二是合理布局设计。人才公寓选址应与产业布局、高校和科研院所分布相匹配,做到距离适中、交通便捷;根据实际需要,分类分档,梯次设计不同层次人才公寓,不断细化和提升人才公寓建设标准、装修标准、配套标准等;拓展人才公寓服务内容,增加生活交友、休闲娱乐、创业扶持等功能;提升人才公寓建设服务水平,争创星级人才公寓。三是明确管理责任。人才公寓的申请、分配和管理由人才公寓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机构)具体负责,在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中要配备青年驿站,为来常就业创业的人才提供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免费住宿以及就业咨询等服务。
三、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要继续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严格准入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要及时调整准入门槛,确保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保障力度。
附件:1. 2023年武进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2. 2023年度武进区人才公寓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