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2023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的要求,决定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区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19年至2022年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予以保留的170件(附件1)
二、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的26件(附件2)
三、予以修改的4件(附件3)
已公布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各行政机关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列入修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有关责任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相关程序要求,抓紧修订后重新公布。在修订期间,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抵触的内容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清理结果相关附件.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