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doc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