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及时反映全区贯彻落实“532”发展战略和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区科技工作主要目标实施情况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设置
全区科技工作主要目标,主要依据和参考2022年武进区政府工作报告、常州市《2022年全市主要科技指标目标任务分解》等,遵循科学性、权威性、可操作性等原则,结合我区实际设置。共设置7类29个指标:
1.创新主体培育(7个)。净增高企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引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三高一资”科技项目,省级瞪羚企业,市级瞪羚企业,新认定(潜在)独角兽企业。
2.人才引育(4个)。省双创计划创新团队,省双创计划创新人才,推动未来产业发展的创新人才,市级以上外专项目。
3.创新平台建设(2个)。新增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
4.创业载体建设(6个)。区级以上科技创业平台,市级以上科技创业平台,省级以上科技创业平台,新增孵化面积,新引进高水平孵化机构,引育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
5.创新投入产出(4个)。研发投入目标测算,新实施投资超5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技术合同成交额。
6.创新交流合作(4个)。产学研合作签约项目,产学研合作签约金额,市级以上国际合作项目,自主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活动。
7.创新信息(2个)。市级以上网站和刊物录用科技创新工作信息,完成上级约稿任务。
二、通报办法
每月由区科技局进行汇总、统计,并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全区科技工作主要目标实施情况通报制度,是全区实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科创武进当标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镇、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该项工作的丰富内容和具体要求,恪守求真务实原则,真实客观反映科技创新进展情况和发展水平,推动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勇争一流。
2.强化组织领导。各板块要建立健全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明确的“三明确”工作责任机制,形成领导有力、分工明晰、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有人具体管,有人具体抓。
3.积极推动落实。各板块职能部门要根据区级机关下达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规划,提前启动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认真学习借鉴优势单位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同时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的沟通联系,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2022年全区科技工作主要目标分解表(暂行).doc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