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科教城安环处,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来作业人员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持“谁引进,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工作要求,从根本上减少和压降外来作业安全事故,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红马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以安全生产“红马甲”行动为载体,以统一外来作业人员行为为举措,深入推行“两把关、三统一”的外来作业人员管理原则,即严把资质审查关、协议签订关,做到统一安全交底、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过程监控,着力解决外来作业人员难识别、作业风险不清晰、安全责任难划分、安全防护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二、行动范围
1.武进区范围内涉及进入厂区的外来检测、施工、维修等作业的工业企业;
2.武进区范围除工业企业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三、行动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建立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外来作业人员穿戴区安委办统一样式的红马甲,并做好人员与编号登记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外来作业单位、外来作业人员的资质、身份和资格进行核查,涉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外来作业人员进行统一安全培训,要从安全风险、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风险告知并签字确认。
4.涉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爆破、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外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许可,并安排专门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和外来作业单位必须确保外来作业人员正确穿戴并按规则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作业现场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尤其是外来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安全帽、安全带正确配备,规范穿戴。
6.生产经营单位或外来作业单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二)外来作业人员职责
1.外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区安委办统一样式的红马甲,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和相应资格,签订安全生产告知书,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外来作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外来人员作业前,应当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及外来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接收并执行安全告知、安全交底、危险作业审批等工作流程,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外来人员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从事危险作业时,应当服从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并严格遵守作业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
4.外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外来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行动要求
(一)统一马甲样式。区安委办将统一红马甲样式,具体样式如下:
(二)实行全面管理。各板块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以此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外来作业人员管理,要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见附件1,尺寸大小为50cm×70cm),签订安全风险告知书(见附件2),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确保在各项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开展各类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佩戴红袖章,履行岗位职责,检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并及时整改闭环隐患;要督促规上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通过配置人员、建立制度、明确职能,设置好、运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科,保障外来作业管理到位。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板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通过媒体宣传、现场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宣传该项行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长远发展的意义,鼓励并引导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电子屏、KT板、公告栏等方式,显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运营天数,营造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和选树先进典型,以典型树立标杆,确立标准,带动面上各生产经营单位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四)严抓长效管理。区安委办将统筹各板块、部门认真组织、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实施此次行动;各板块要组织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相关要求,履行好相关职责,确保6-9月份在全区规上企业以及化工和工贸重点监管企业中先行试点开展,12月底前在全区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广。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认识,将“一章一牌一马甲”即“红袖章”“安全生产管理科”“红马甲”行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形成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模式。真正做到外来作业有安全交底、有安全告知、有安全监督、有安全保障。
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安委会相关部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红马甲”行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常抓不懈。2022年12月底前,每月25日前上报(镇、开发区、街道,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马甲”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和先进经验与做法。
联系人:张宇翔,联系电话:86310627。
附件:1.武进区生产经营单位外来作业安全生产职责.doc
2.武进区生产经营单位外来作业人员安全风险告知书.doc
3.(镇、开发区、街道,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马甲”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doc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