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项目法人:
为夯实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体质量和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进一步推动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通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常水建〔2022〕15号)要求,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印发武进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通病专项治理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专项治理主要内容为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发生和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定的质量行为、安全和实体质量等问题,统称为质量安全通病。质量安全通病以各参建单位为主体,划分为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和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等2种类型。
二、专项治理主要措施
(一)制定通病清单。根据常州市通病防治清单内容,结合我区工程建设实际,形成了2022年度武进区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及实体质量通病防治清单(见附件1、2),各建设单位可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丰富数据统计来源和数量,细化、实化清单内容,形成本工程实际的质量安全通病防治清单。
(二)落实治理责任。要落实质量安全通病专项治理目标责任,针对每一条通病,分析原因,制定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 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地区质量安全通病防治清单和工程建设实际,形成工程质量安全通病防治责任清单,下达到各责任部门、各参建单位;其他参建单位也要形成责任清单,下达到各责任部门。各参建单位要将防治责任清单放置在醒目位置、重要场所,便于日常对照落实。
(三)开展监督检查。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将质量安全通病纳入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督范围中,重点检查通病防治清单、责任清单及落实情况;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其他参建单位通病治理的监督检查,其他参建单位也要加强对责任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定期统计分析。各建设单位要将每季度开展质量安全通病专项治理统计分析,对比分析通病发生数量和频率的变化情况,研究制定治理重点和措施,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并分别于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统计分析报告直接上报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通病专项治理工作,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标准,严格落实本工程质量安全通病专项治理工作。
(二)纳入履约管理。常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通病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履约考核信用管理,作为季度履约考核重要内容,特别是治理成效,应作为质量安全管理的首要评价内容。对开展专项治理后通病问题仍然反复出现、数量和频率不降反升的从业单位,要相应降低履约赋分。
(三)开展工作考核。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要将通病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工作中。同时,省厅、市水利局、区水利局将把通病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优评奖等工作。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67898835,电子邮箱:1037649624@qq.com
附件:1、2022年度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通病防治清单 .docx
2、2022年度常州市水利工程施工实体质量通病防治清单.doc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