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涉农补贴> 内容

涉农补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 2022-03-10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阅读:

 

涉农补贴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事项属性

事项信息

政务公开办理

监督方式

政务信息简明实时推送(查询)

成文政务信息公开

事项

类别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部门

设定依据

办理

主体

办理时限

办理

环节

办理

岗位

信息编码

办理环节产生的信息名称

信息推送(查询)内容要素

信息推送(查询)渠道

公开属性

非主动公开依据及理由

公开主体

公开办理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主动公开

部分公开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关于印发<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6号),《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行〔2020〕14号)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审核20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期20天)

受理及审核

区农业农村局

《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表》

补贴受益对象和补贴机具信息

乡镇公告栏,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

√

区农业农村局

法定时限:20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期20天)

乡镇公告栏张贴,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乡镇公告栏张贴,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汇总发布

上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

县级财政部门

兑付资金20工作日

资金兑付

区财政局

资金兑付情况

补贴资金兑付情况

购机者账户

√

区农业农村局

法定时限:年度公布

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市农业农村局

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关于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常农办发〔2020〕32号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每年的3月30日前,辖市区行文上报常州市农业农村局,每年5月份向社会发布“双百”示范主体名录。(时限将根据文件要求调整)

自愿申报

镇、街道农村工作局上报,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家庭农场资料包括: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申报表、从业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营业执照或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文件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收支记录簿复印件,以及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农民合作社资料包括:示范农民合作社认定申报表、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合作社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复印件、名优农产品和“二品一标”认定证书复印件、其它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受理审核

乡镇公告栏,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

√

市农业农村局

每年的3月30日前,辖市区行文上报常州市农业农村局,每年5月份向社会发布“双百”示范主体名录。(时限将根据文件要求调整)

申报文件: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推介名单: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申报文件: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推介名单:武进区政府门户网站

0519-12345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养殖环节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

农业农村

苏农规〔2020〕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市以上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

登记

上报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汇总表

无

√

 

 

 

 

区农业农村局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公告

政府网站

0519-12345

资金

下达

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签发资金下达文件

发放

各镇(街道)财政分局直接发放至养殖(场)户主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我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苏农财〔2017〕37号

区畜牧兽医中心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区按省级招标采购目录订购疫苗

2.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按要求提供资料,经审核公示后发放补助资金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

“先打后补”补助经费表(用于公示)(资金预算、资金下达、“先打后补”补贴发放)

√

 

 

区农业农村局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网上公开

政府网站

0519-12345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