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有效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关 于开展常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22〕151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武进区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成且处于消防机电安装 阶段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检查重点
(一)参建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三)主要材料及设备质量;
(四)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机电安装实体质量;
(五)机电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主要使用功能。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建设主管部门抽查的方式。
(一)企业自查阶段。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7月17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表》(附件)全面排查质量隐患,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留档备查。
(二)专项抽查阶段。自7月18日起,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所监管的属于本次检查范围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
四、有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质量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受检准备。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应突出检查重点,具备条件的应当对工程材料进行抽检,对检查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实体质量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按需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2021 版)》有关规定对相关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并对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表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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