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有关单位:
当前正处于春季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为做好洛阳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武进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武动防指〔2022〕2号)和《关于开展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的通知》(武动防指〔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洛阳镇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我镇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和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尤其要抓好农村地区狂犬病免疫工作,统筹做好新城疫、猪链球菌病、羊痘等其他疫病的免疫工作以及非洲猪瘟的生物安全防控工作。免疫档案填写规范,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家畜标识配戴规范,疫苗使用科学,免疫操作规范,防疫信息报送及时。
二、实施内容
针对动物疫病流行特点,今年春季防疫行动对羊进行羊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小反刍兽疫活疫苗强制免疫;对猪使用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强制免疫,猪瘟活疫苗、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全面免疫;对家禽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强制免疫,对鸡进行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全面免疫,犬只进行狂犬病灭活疫苗强制免疫。
三、时间安排
此次春防行动从即日起开始,4月底前结束,在扎实做好新冠疫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3月10日。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制定洛阳镇春季防疫行动及犬类狂犬病防疫的方案,同时做好疫苗、耳标、口罩、防护服(工作服)、手套、注射器、注射针头、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准备、相关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3月11日至4月20日。督促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科学制定或完善免疫程序,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对散养家禽等不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养殖户开展拉网式集中免疫。
(三)查漏补缺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漏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并于4月底前完成春防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区动防指办。
今年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在春防集中免疫行动结束后单独开展,结合本镇实际及新冠肺炎防控情况,合理安排免疫时间与人员,开展犬类狂犬病拉网式免疫工作,并做好常州市动物狂犬疫苗免疫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举办犬类狂犬病免疫相关法律条例和防控知识宣传活动,营造文明养宠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2022年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动物防疫工作,镇畜牧兽医站要抽调防疫人员组建防疫小分队,各村务必安排1-2名专职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各养殖户要依法承担防疫主体责任,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
(二)加强监测监管。要科学实施动物疫病免疫和免疫抗体监测工作,认真开展监测结果分析和应用,掌握疫情动态,科学评估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补免等有效措施。要强化动物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隔离等防疫措施从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报告制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迅速按程序上报,并开展疫源追溯和临床诊断,根据实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规范物资管理。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做好强制免疫疫苗和标识的订购、供应、储存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苗耳标管理档案,逐月盘库,逐月上报疫苗到货、储备、下拨和消毒药品储备等信息。按规定做好二维码标识网络申报、发放、网络签收等工作。
(四)开展技术培训。镇畜牧兽医站要积极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常州市动物狂犬疫苗免疫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养殖场生物安全管控、应急处置等技术培训,指导养殖户规范做好畜禽免疫记录及免疫档案,建立完善免疫电子档案。
附件:1.2022年洛阳镇动物防疫领导小组成员
2.各村(社区)动物防疫日程安排表(一~二)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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