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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法院: “三色画笔”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2-11-04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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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武进法院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紧扣“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以“红、绿、蓝”三色为底色,启动“红色”应急响应,民生实事惠企暖企;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便捷服务助企兴企;凝聚“蓝色”工作合力,履职尽责护企安企。聚焦聚力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日前,武进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武进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及取得成效,并通报了多起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商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发布典型案例旨在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强化府院联动 实现安居宜居

2019年4月,先后有562户业主与常州市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约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交付房屋。后来,该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5日、2021年1月18日两次向业主邮寄通知函,告知业主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交房时间需要延期。因逾期交房时间长、违约金赔付比例低、房屋存在装修质量问题等,包括宋某某在内的171户业主拒绝接收房屋,其中31户业主集体聘请律师起诉至法院。同时,建立业主维权微信群,不断到基层组织上访。

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调配审判力量成立专案组,集中审理该系列案。同时,书面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牵头与区住建局、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进分局、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镇(街道)以及职能部门成立矛盾化解工作专班,并制定落实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经过多方共同努力,31件案件均成功审结。最终,业主收房到位、违约金赔付到位、质量问题维修到位,一起涉众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引导民营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让每个奋斗者都能实现安居宜居梦,是常州市打造“常有安居”民生名片的具体要求,也是司法服务保障“532”发展战略实施的题中之义。在当前房地产业困难叠加的情况下,不少楼盘因不能交付、逾期交付或存在质量问题等因素,导致大量案件诉诸法院,甚至引发群体性集访。

武进法院在审理该类型案件时,强化“五个一”审判思路,即搭建“一个平台”——房地产纠纷联调平台;成立“一个专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工作专班;建立“一张网络”——法院与住建局、自规局、登记中心、地方政府等建立工作联动网络;制定“一套机制”——“政府主导、政法委牵头、部门协同、地方维稳、法院审理”联动工作机制;培养“一支队伍”——法院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法官,专门审理群体性涉商品房案件。通过加强审判机关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发挥各自不同的职能优势,从而实现“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


“破”而后“立” 武进法院助力困境企业重生

江苏某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7月21日,是由一家具有70年历史的老国企改制而来,是常武地区家喻户晓的老牌民营制造企业。其旗下“武电”牌起动电机拥有一定的市场和知名度,但因经营不善,2019年,该公司向武进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2019年12月6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某律师事务所、某会计师事务所为该公司破产管理人,经管理人对破产财产清理发现,该公司共结欠113户债务近1.5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逾30位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考虑到该公司主要资产尚未处置,存在重整可能,从维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并遵循“债权人意思自治”原则,武进法院同意该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重整。2021年,该公司的债权人之一,常州某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杨某某、盛某、金某某作为重整投资人,向破产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该草案经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务债权组和出资人组表决,均同意重整方案,由此开启了该公司新的发展篇章。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投资人继续沿用江苏某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牌子,借助江苏某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和厂房资源,将齿轮生产和电机生产合二为一,并全面开展5S标准化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精密减速电机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借助对江苏某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设备的检修维护再利用,有效缓解了因疫情新的生产设备供应不上与公司产能持续增长间的矛盾。同时,投资人利用其武进区龙城英才企业的优势,加速推进科技技术含量高的重卡车载辅助发电系统和清洁智能设备项目。即便是疫情期间公司仍正常投产运营,现公司电机齿轮、清洁产品等多板块联动预计有1.2亿元产值。另外,在武进法院的牵头联系下,地方政府承诺给予公司税收、“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等政策扶持,该企业也在传承机械制造老品牌的基础上,逐步向集产品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科研型企业转型升级。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市场主体很关键。武进法院充分运用破产重整救治功能,帮助陷入困境的“病危企业”脱困重生,现已成功办理了“花开富贵”玫瑰园破产重整案,该案体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考察并给予高度评价。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武进法院继续秉持这一工作理念,在充分尊重“债权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及时将具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拉入破产重整救治程序,并创新实践由债权人作为投资人参与公司经营的破产重整方法,持续关心和支持企业救治和发展。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文良多次前往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加强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加速各类优惠政策资源向企业集聚,为困境企业“扶上马再送一程”,不仅充分保障了债权人、职工、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使得一个有70年历史、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牌企业脱困重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巧解企业纠纷 促进诚信经营

某纺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机公司”)与某经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编公司”)签订了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经编公司向纺机公司购买经编机一批。因产品质量、维修等出现协商不畅等问题,经编公司并未按期支付货款,纺机公司遂起诉至法院。同时,经编公司提出反诉,要求纺机公司赔偿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并要求进行质量鉴定。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长期存在往来,案涉经编机可通过维修达到合同标准。鉴定可能导致双方债权不能得到及时有效保障,且双方发生纠纷系沟通不畅所致,故为了双方能正常经营和发展,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制定调解方案,并多次调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企业间合作共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合则两利斗则两伤,法院通过司法调解、裁判实现定分止争。规范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是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武进法院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活封活扣”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倡导诚实信用原则,为企业开拓更好、更稳、更有力的发展空间。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武进法院将聚焦审判职能,能动司法,根据地方实际,锐意探索创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实施更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创新举措,不断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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