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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30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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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11号)、《常州市公共安全体系总体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能力,现结合武进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固根基、强弱项、补短板,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构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武进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与“532”发展战略、“一园一城一示范”相适应的“大应急、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2022年6月底,试点地区应急管理组织网络规范化建成率100%,基层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源头防范、双重预防、监测预警等机制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专属网格覆盖率100%,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成效,镇(街道)综合性救援队伍建成率100%,应急装备物资规范配备率100%。2022年底,全区基本建成组织指挥高效、统筹机制健全、风险防控精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

到“十四五”期末,全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一)夯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担负起应急管理的领导责任,党委会、政府工作会议每季度研究应急管理工作不少于1次。建立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应经常性检查薄弱环节、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突出抓好重大风险排查管控,每季度检查指导应急管理工作不少于1次。应急管理分管负责人对应急管理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将应急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干部履职评定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离任审计等全过程管理。

(二)整合组建镇(街道)应急管理指挥机构。推进镇(街道)“多委合一”,整合镇(街道)安委会、消委会、减灾委、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能,组建镇(街道)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减灾、消防安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同时建立与区应急委、安委会、消委会、减灾委、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工作衔接机制。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应急管理分管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政法、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等分管负责人以及派出所所长为副主任。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优化设置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坚持发展和安全齐抓共管,镇(街道)经济发展局统一挂应急管理局牌子,强化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减灾、消防安全等工作职责。应急管理局局长由经济发展局局长兼任,单独增核应急管理副局长1名,按同级职能机构正职配备,原应急管理岗人员全部划入应急管理局,保持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应急管理局,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一般由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任,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四)明确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成立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在镇(街道)应急管理局指导下,协助做好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党组织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整合现有网格员、安全员、灾害信息员,加强工作小组力量配备。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隐患巡查以及避险转移、抗灾自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统一纳入网格员管理职责,实现应急管理到户到人。

(五)加强应急管理条块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区级部门应急和消防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由议事机构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主抓主办的联动机制。明确应急和消防管理日常工作由区级相关部门指导镇(街道)对口职能机构落实,综合性工作分别由区安委办、消安办、减灾办、森防办等机构统筹组织并下达至镇(街道)应急办,由镇(街道)应急办统一分派处理,确保上下联动、衔接顺畅。建立由镇(街道)应急办统一领导、各条线分工负责的“1+X”责任体系和专业协调落实机制,做到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指挥调度统一高效、人员力量统筹使用。

三、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一)充实监管力量。加强应急管理专职队伍建设,镇(街道)应急管理局专职人员不少于9名,其中,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不少于3名。实施安全生产入网巡查提质增效行动,推动与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两网融合”,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将镇(街道)和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纳入网格员队伍。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落实“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工作职责。2022年底前,初步建成运行有效、覆盖所有镇(街道)、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加强执法力量。整合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形成上下衔接、以区为主的执法管理模式。区应急管理部门探索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增强监管执法合力,并向各镇(街道)派驻执法人员充实执法力量。建立健全镇(街道)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与区级执法协同配合机制,统一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联合实施执法检查,进一步形成攥指成拳、互为补充的执法合力。

(三)建好救援力量。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专职消防队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综合执法人员、医务人员、红十字救护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各镇(街道)组建1支不少于30人的“专兼结合、一队多能”的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称为“××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区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的业务指导和日常训练,并培育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村(社区)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称为“××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救援分队”。

四、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明确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清单,推动党政领导按单履责、部门监管以单定责。发挥“大应急、大安全”职能作用,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督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机制。统筹抓好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落实相关项目安全设施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审查制度,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要求,严守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评估,杜绝安全风险大、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项目引入,切实把好招商准入关。加强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汛期水利工程、地质灾害、危旧房屋、在建工地、城镇内涝等重要领域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率和执行到位率达到100%。

(三)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完善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线。聚焦危化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深井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制作安全生产风险四色分布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全链条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托常州市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常安码”巡检等信息化手段,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快推进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与上级平台的无缝衔接。加强风险预警感知网络建设,接入公安系统社会面监控、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监控、城市燃气监测、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学品以及重点工贸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等各类安全监测预警专线以及平台系统,实现区域重点风险全覆盖。建立健全预警信息研判和通报制度,及时开展会商研判,适时提供预警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平台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做好防范。2022年底前,实现全区所有村(社区)应急广播全覆盖。

五、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一)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制度。镇(街道)结合本辖区内的风险隐患,编制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以及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专项应急处置方案,指导村(社区)编制“多案合一”的应急手册。镇(街道)可与属地大中型企业签订应急联动协议,按照共防互补的要求,共同开展预案演练,确保每年开展1次以上综合性或重点灾种应急预案演练。

(二)加强应急管理装备物资以及设施保障。镇(街道)结合区域实际和事故灾害类别,配足、配齐必需的救援装备、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基本满足救援队伍先期快速反应、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对队伍驻地、训练场所及设施、战勤值班室、装备物资库房等设施设备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救援队伍正常运行需求。村(社区)按照“参照乡镇、结合实际、按需配备”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三)开展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注重干部应急知识和能力提升,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镇(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应急管理专题学习交流。加强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区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期以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为主的脱产培训,确保3年轮训一遍。

(四)用好应急管理社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构建“大数据+指挥中心”“信息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支撑,为应急风险智能判断、救援提供辅助决策。探索“1+N”公共安全体验、培训一体的模式,为公共安全宣贯、重点岗位实训和应急技能提升提供专业支持。充分发挥安责险在事故预防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保险+科技+服务”机制,形成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工作格局。依托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创建工作,引导、鼓励有条件企业创建二级以上标准化以及标杆企业,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作为高质量推进统筹发展和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注重发挥部门合力,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组织、编制、公安、财政、消防等部门,深入基层分类指导,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原则,在牛塘镇、洛阳镇、南夏墅街道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按照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武进区实际情况再完善推广,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开发区参照执行,具体方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确保应急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二)加强党建引领。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应急管理全过程,确保各级党组织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在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强队伍、补短板上主动作为。发挥基层党(工)委、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区域党建联盟优势,引导机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救援队伍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引领社会救援力量服务服从大局。

(三)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应急管理专项资金按需依规足额使用。加大对社会化救援队伍、志愿者救援队伍的支持帮扶力度,建立与应急救援成效挂钩的补偿机制,推动社会化救援队伍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交通工具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的免费通行、优先通行政策措施。

(四)加强督查指导。完善基层应急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考核。区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推动镇(街道)互比互学,查漏补缺,形成有地域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特色做法,确保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地见效。

附件:1.镇(街道)应急管理体系运行图.docx

          2.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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