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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答:2021年年底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常政发〔2021〕159号),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1项,承接上级管理权限27项,下放管理权限22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府部门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常政办发〔2021〕138号),规范5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要求以及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和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区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汇总,取消行政权力事项20项,承接上级管理权限28项,调整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权力事项2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7项。
二、取消了多少事项,涉及哪些部门?
答: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取消事项涉及区卫健局、行政审批局等6个部门共20项行政权力事项,如区卫健局“医师注销注册”。
三、承接了哪些事项,涉及哪些部门?
答:承接事项涉及区委统战部、区人社局、住建局等8个部门28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承接下放事项19项,如区委统战部“归侨、侨眷身份认定”;承接委托事项9项,如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四、调整的事项有哪些?
答: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和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要求,调整区行政审批局2项行政权力事项。事项“节能审查”调整为由区发改局实施,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调整为由区工信局实施。
五、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如何加强管理?
答: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调整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如取消许可改为备案,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避免权力真空。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强化审管衔接,建立审批和监管部门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对区行政审批局调整的事项,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业务衔接工作,确保职责划转无缝对接、顺利实施。
六、为何要出台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答: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存在着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公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七、本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主要涉及哪些部门和事项?
答:区级部门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有37项,涉及区发改局、住建局等8个部门。如在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申请人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八、开展中介服务改革的意义?
答:深化中介服务改革作为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突破口,解决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中的政企不分,行政审批机构无据干预,“红顶中介”的垄断等问题,有利于办事企业对照清单按图索骥,有利于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并驱争先,有利于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履职,对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具有关键性作用,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更优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