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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区房地产业发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有所增大,近年来,我区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多次引发群体性社会矛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武进的实施方案》要求和矛盾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相关部门商议,为防范和减少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规范化制度化地处置房地产领域矛盾,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起草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指导原则、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工作要求。
1、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依规、源头防控,疏堵结合、联动处置,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原则,着力预防和化解房地产开发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房地产企业合法权益,积极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矛盾问题,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齐抓共管”的风险防控新格局。
3、重点措施
一是立足长效,重点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预警信息通报、项目交付专项协调、矛盾纠纷三级调处和应急处置四项机制。二是梳理近年来涉房信访和矛盾纠纷集中问题,各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倡导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行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4、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二是整合管理资源,协同一致,提升社会管理水平,高效化解涉房领域社会矛盾。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区形成“保护合法权益、打击不良行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