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法人: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进入高峰期,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部署,攻坚根治农民工欠薪目标,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常水建〔2021〕34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贯彻落实《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2022年春节前,做到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投诉举报事项,确保农民工工资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各参建单位组织开展《常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常治欠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学习记录。
(二)常州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管理标准化台账(样本)归集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关于统一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样式的通知》(常治欠办〔2020〕7号)和《常州市水利行业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细则(试行)》(常水建〔2018〕44号)落实情况。
(三)全面清查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有项目法人拨付、资金监管情况,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
(四)采取现场抽查、电话核实等方式,对农民工退场信息、工资结清状况、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实名制管理、工资足额发放、现金代发、欠薪分包合同签订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情况等情况进行抽查。
(五)各项目法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行动的进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即日起至11月23日,各参建单位应认真梳理自身农民工管理工作、工资支付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档案资料,围绕检查内容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并如实填写《常州市在建水利工程农民工投诉处理责任人员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项目章),于11月24日前将原件送至我局。
各项目法人应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附件2)内容,对各水利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工作,并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附件2)、《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和《省、市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附件3、4,对没有符合列入省、市重点监控范围的企业或未发生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实行“零报告”),加盖公章后分别于2021年11月24日、12月23日报送我局备案,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同时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二)集中检查阶段
11月29至12月3日,我局将组织对各水利工程项目治欠保支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排查结果将同步到各施工标段每季度履约考核成绩中去。
(三)“回头看”阶段
年底是是欠薪案件频发的高峰期,为进一步巩固检查效果,防止旧事件反弹、新案件发生,我局将于12月起至春节前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突出对劳务分包管理、违法分包、转包、工资是否发放到位、退场结清等情况开展检查工作,防止欠薪引起的上访、舆情、群体性等事件的发生。对发现问题不整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时间长、性质恶劣、处理不当的单位,我局将及时采取行政处罚、移交司法机关、报送至黑名单等措施,坚决遏制欠薪行为。
在此期间,各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于2022年1月4日、11日前分别报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和《省、市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至我局备案,2022年1月17日起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上午将出现最新情况以附件2-4形式报送至我局,直至2022年春节前。
联系人:王磊,QQ:1037649624,电话:67898835。
四、工作要求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自身职责,及时部署攻坚行动,摸清资金、分包单位及农民工支付情况,认真研判,尽早发现欠薪事件的苗头,将欠薪事件扼杀在萌芽之中,确保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无事件发生。
附件:1、常州市在建水利工程农民工投诉处理责任人员表
2、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 3、省、市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 4、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
2、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情况表
3、省、市重点监控企业情况表
4、欠薪重大群体性事件情况表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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