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武进区城镇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27日武进区住建局印发的《武进区城市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武住建发〔2017〕108号)同时废止。
附件:武进区城镇燃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x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