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灾害能力,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详见附件)的部署和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各校、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制定细化消防宣传月工作方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举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活动、消防安全教育课、专题会议、黑板报、小报、广播、电视、标语、视频等形式,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到“119”消防安全月活动中来,达到“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目的。
2、积极开展消防志愿者注册活动。各校、各单位要协调会同志愿者管理组织积极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建队、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各类志愿者队伍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和技能培训,组建学生、教师志愿服务队等有特色、有专长的消防志愿服务队;积极发动师生消防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开展面对面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校园”、“进机关”活动。各校、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师生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要充分利用学校宣传载体和自媒体平台,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通过电子屏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同时要广泛开展“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举办一次全员参加的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实地灭火逃生演习,在校园和机关单位内部悬挂、张贴一次消防宣传挂图标语、挂图,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发送一条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活动。
4、扎实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各校、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消防隐患自查自改活动,重点对电气线路、燃气等重点火灾源头,学生公寓、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礼堂(多功能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集中充电处等重点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5、尽力做好消防微型体验室(点)建设工作。各寄宿制学校、设立午睡室的幼儿园在建立一个规范的微型消防站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微型消防站制度,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开展防火检查、灭火演练、消防知识宣讲等活动,务必实行微型消防站实体化常态化运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以建设示范微型消防体验室(点),各校、各单位可充分利用消防体验室(点),鼓励师生参观学习消防安全常识。
6、全力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能力。各校、各单位要依托学校安全教育平台2021年中小学生(幼儿)“119”消防安全教育专题,深入开展消防教育进课堂、消防教育进家庭活动,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横幅、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以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员工、贴近教育教学的宣传手段,多方位、多视角、多渠道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存放、安全充电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醒师生员工及家长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指导开展消防检查和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全员消防安全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维护学校冬春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载体。各校、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抓好工作落实。各校、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秋冬季火灾防范和提升校园整体抗御火灾风险能力为重点,以宣传月系列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教育力度,长效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不断夯实校园消防工作基础,确保全区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创新举措,确保活动实效。各校、各单位要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创新形式、拓展载体、丰富内容,开展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动员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参与其中;在实践学习中,让消防安全理念、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促进全区平安校园建设。
(四)做好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校、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梳理消防宣传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积极协调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简要文字总结及精选图片3至5张)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区教育局职社科(安监科)。报送时间:2021年11月26日前;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897019,邮箱:wjxyaq@qq.com。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119”消防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武进区“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