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精品示范道路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精品示范道路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进一步提升城镇管理精细化水平,着力推动城镇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据常州市《城市容貌综合治理标准》,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总要求,围绕“高标准打造生态滨湖区、现代智造城,争当全省现代化建设排头兵”目标,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先进城镇标杆,聚焦“三个更新”,积极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解决城市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城镇环境更洁美、交通更畅通、治理更智慧。
二、工作目标
以全面开展道路容貌综合治理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计划用三年时间补齐市容管理短板,建设一批精品示范道路,提升绿化景观水平,打造便民畅通交通,全面提升市容市貌和空间形象,实现城镇环境大改观、城乡融合大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重点整治,净化市容秩序
1.开展临路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治。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及屋顶应无破损残旧、无垃圾杂物、无乱搭乱建、无乱披乱挂。外立面、屋顶、门窗等应定期清洗、出新,保持整洁,无脱落破损,无积尘和油烟污染。结合美丽村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对外墙面进行艺术美化,营造整洁、统一、美观、保留传统特色的视觉效果。
2.开展沿路建筑物附属设施整治。临街空调外机应统一规范,整齐美观,牢固安全,无破损残缺,保持清洁。门窗防护(盗)栏、遮阳(雨)蓬安装应规范统一、整洁完好,并与建筑景观相协调,保持整洁无破损。主要街道两侧不得晾晒、悬挂衣物。
3.开展户外广告、店招标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未经许可设置、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进行全面整治。透明玻璃幕墙及门窗内外不得擅自张贴、书写宣传标语和广告性标牌、标志、标贴。
(二)加强综合治理,美化沿线环境
1.提高道路日常保洁水平。积极推广环卫精细化管理措施,全面实施机械化标准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符合作业气温条件下,实施道路机械化冲洗和洒水作业,增加重点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洒水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加强道路两侧人行道冲洗保洁;加强国道、省道、县道等重点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
2.提高环卫设施维护水平。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撤除沿街垃圾桶的告知书》要求,道路两侧不得违规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和餐厨废弃物收集桶。果壳箱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定时消杀。
3.提高沿线绿化养护水平。绿化应布局合理,兼顾功能性和观赏性,保持种类多样性,修剪整齐,体现特色,及时开展道路绿化缺失补种、退化苗木更换,严格养护管理考核,无缺株少株、毁坏绿地、黄土裸露等情况,严禁违章侵占绿地。各类城镇绿化植物应依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定期养护,保持整洁、美观、生长良好。
(三)实施畅通工程,优化交通出行
1.完善市政交通设施。道路、桥梁路面应保持平整,人行道应设置无障碍设施,路缘石应保持完好;道路隔离栏、人行道板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无缺失、倾斜、破损、锈蚀、涂污,配电箱门无敞开;井盖无缺失、破损。交通信号灯和路名牌应设置牢固,保持整洁、无破损、无锈蚀、无松动或倾斜等现象,功能完好。路名牌应简洁庄重,共牌共享,严禁多牌设置、重复设置。
2.加强车辆停放管理。进一步探索“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着力破解车辆停放难题。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无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现象;非机动车分类划定停放区域,管理有序,保持人行道通行顺畅。
(四)完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效能
1.完善长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机制,理清并明确各板块各部门城镇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清单,提高各板块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城镇管理运行效能。
2.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建立月度通报、季度现场督查制度,每月对督查整治项目推进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对推进滞后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每季度将围绕街面秩序、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重点项目开展现场督查。
3.建立日常修补机制。建立市政微修补机制,针对井盖破损、杆线倒伏、广告店招残缺等“城市家具微小破损”问题,建立简易、规范、高效的维修流程,提高处置效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精品道路示范创建专项行动,全面、科学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城镇管理常态化、精细化要求,健全建设和维护投入机制,确保各项经费落到实处。
2.明确职责分工。区级以上道路,涉及绿化、道板、环卫等由原责权管理单位按整治要求实施,涉及市容环境整治由各属地政府根据各自辖区管理范围按整治要求实施。镇管道路由各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管理范围按整治要求实施。
3.加大投入力度。各镇(开发区)要加大对“精品示范道路创建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力度,充分保障实施道路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绿化景观、市容整治项目和管理维护方面人、财、物的刚性需求。各部门项目选择围绕创建阶段实行重点倾斜,梳理自身管理范围内需要实施的项目,明确责任主体,尽早立项,科学规划,分批实施,结合项目开展进度落实经费保障,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4.强化监督考核。各镇(开发区)、各部门“精品示范道路创建专项行动”的工作推进情况已纳入区委重点督办项目。同时,区城市管理委员将以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评为重要抓手,定期组织专项考评,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形成反映实绩、位次鲜明的考评结果,拉开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差距,并以此作为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目标顺利推进。
附件:1.武进区精品示范道路提升明细.doc
2.武进区精品示范道路验收计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