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专栏> 武进区信用专栏> 信用动态> 内容
自2021年4月起,武进区印发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全面推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改变了以往繁琐的政府采购资格审查材料提供方式,进一步提升了采购质效。截至12月31日,已累计为供应商减少提供各类资格证明材料2000余份,大大降低了投标单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时间和财务成本。
一是事先定标准。根据《方案》要求,在采购文件中设置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资格承诺声明函》,明确了投标单位可以用递交承诺书的形式代替原本繁琐的证明文件。
二是事中作承诺。投标供应商以自身信用作保证,在投标书中提供填写好的《资格承诺声明函》,以此降低因资格审查材料格式制作错误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概率,防止供应商因细微的错误错失参与政府采购竞争的机会。
三是事后抓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管,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供应商虚假承诺的情况严惩不贷,记入信用档案,让失信者一旦失信,寸步难行,充分保障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