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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南夏墅街道行政审批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助力行政审批“加速度”
发布日期: 2021-08-20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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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南夏墅街道行政审批局积极落实《武进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目前已为一家足浴店颁发了首张告知承诺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审批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简化审批流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变了以往申请人提交申请、审批部门5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和现场勘察的审批方式,将审批后置、许可前移,对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把以往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的事项,缩短到当场承诺办结,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审批效率,帮助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快速进入经营状态。

优化服务水平

为了顺利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南夏墅街道行政审批局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特别是对办事群众需要一次性告知的审批条件和告知承诺书主要内容做到熟记于心,为申请人认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力争压缩群众办事的“最后一分钟”,让群众享受到更优质高效的办证服务。

促进审管联动

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并不意味着审批的放松,而是为了以更优的“放”促进更好的“管”。为促进事中事后监管,南夏墅街道行政审批局在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同时,积极与武进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通过平台传递新增、延续许可清单,综合执法局在发证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作出的承诺进行监督检查。核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下一步,南夏墅街道行政审批局将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持续推动各审批服务事项深层次优化,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助力行政审批“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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