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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为期三年的第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顺利结束。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为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水平,根据区领导要求,我局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意见后,形成了《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讨论稿)》。
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一美、三清、四治、五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形成点上出彩、线上成景、面上美丽的全域美丽乡村骨干体系,为武进争当全省现代化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内容有:
“一美”: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是推进全区农村更新农房改善建设试点,到2025年,全区形成集聚规模的自建区25个以上,完成村庄改造提升类25个,累计完成农房建设任务10000户(套)以上。二是省、市、区美丽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区共建成精品美丽乡村15个,省特色田园乡村1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点(片)完成。三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发展村全部建成美丽宜居乡村。
“三清”:一是清理农村垃圾,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置,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二是清洁水体环境,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区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100%;推进农村河道疏浚和水系沟通,打造一批生态河道,推进小微水体整治。三是清理公共空间,加强对公共空间的治理,突出整治私搭乱建、私植乱种、乱堆乱放、垃圾污水乱倒乱排等非法侵占公共资源或公共空间的行为,对农村废旧房屋、残垣断壁的修葺修缮和拆除利用。
“四治”:一是整治厕所区域,对有需求的行政村公厕进行改扩建,建立根治露天粪坑和旱厕清零的长效机制。二是整治沿线区域,配合做好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提升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公路沿线豪华墓等违规建设殡葬设施。三是整治边缘区域,重点整治农房后面、村庄边缘、沟渠边角等卫生死角重点地带的“脏乱差”问题。四是整治庭院区域,开展美丽庭院行动。
“五有”:主要是建立“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保障机制。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目标体系和评价体系。有队伍:村庄长效管护实施社会化运营机制或由行政村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有经费:区级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安排奖补,各镇(街道)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排整治提升与维护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加强文明习惯的引导和养成,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志愿服务机制。有督查评价:区实施暗访检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模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维护情况测评与抽查,全年实现行政村督查考核全覆盖,在年终汇总分析并形成通报。